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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研究室调研沪税延养老险

发布时间:2013-07-04 09:54:53发布者:赵 铃浏览量:1763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有助于正处于低谷期的国内寿险业发展。目前,除上海外,不少城市也相继提出试点申请。有保险公司内部估算,若试点在全国范围实施,每年至少能撬动1000亿元以上的新增保费收入。
      已论证了六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始终未见政策落地。不过,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6月上旬中央政策研究室派员赴上海调研试点准备情况。据参加调研座谈会的保险机构负责人透露,试点最终方案有望在年内确定。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是指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从而享有个人所得税款递延优惠的一种养老保险安排。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前上报的试点初步方案已基本得到国税总局的肯定,目前正在等待财政部最后批复,试点最终方案在年内敲定的可能性较大。无独有偶,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日在陆家嘴论坛(官方站)间隙亦向媒体表示,“今年试点应该有望实现。”
      根据之前上报的方案,试点的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险、分红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据知情人士透露称,目前,参与首批试点讨论的保险公司已经设计出三种候选延税方案。
      这三种方案分别为:第一,缴费税前扣除,设定每月缴费上限。每人每月最高缴费1000元,享受延税额度由每个投保人实际税率决定;第二,缴费税前扣除,设定每月享受税延上限。每人每月最高享受200元延税,缴费额度由每个投保人实际税率决定;第三,缴费的一定比例可抵扣当月个税,设定抵扣额上限,设定缴费的20%为个税抵扣额,抵扣当月个人所得税,最高抵扣200元。
      不过,不排除最后确定的方案中,涉及缴费额度等细节会有所调整。据了解,国寿、平安、太保、长江养老等多家中资保险公司参与了首批试点讨论。即便没有参与到首批讨论的,诸如大都会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外资公司亦积极准备,力争尽快参与其中。
      在业内人士看来,试点之所以迟迟未推,主要的障碍是影响当期财政收入。但当前老龄化日益严峻、养老金整体储备不足的局势,亟待需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来缓解社保的支付压力。大都会人寿中国首席执行官贝克俊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就表示,税延可以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效果,即刺激企业安排企业年金、消费者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虽然可能会牺牲政府当前的财政收入,但可以解决长远的养老财政负担。
      而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今年陆家嘴论坛上发言时也明确表示,“欧盟一些国家的困境表明,政府在社会福利和公共支出上承诺过高,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家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而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建设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减轻政府未来的财政负担。”
      并且这一试点亦有助于正处于低谷期的国内寿险业发展。目前,除上海外,不少城市也相继提出试点申请。有保险公司内部估算,若试点在全国范围实施,每年至少能撬动1000亿元以上的新增保费收入。
      除此之外,试点也可以为未来的资本市场迎来更多的长期资金。按照业内人士的预测,作为商业性险种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在投资运作方面与企业年金可能相似,由此也会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资金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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