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税局7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
发布时间:2013-06-18 15:58:08发布者:袁大建浏览量:1355
近日,江西省国税局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网络发票,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健全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税收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省国税系统通过发票换版,精简发票票种,统一发票式样,推行机打发票,为建立网络开票平台、推行网络在线开具打下了坚实基础。从今年3
月1日起,江西省国税局选择鹰潭、上饶两市国税局试点推广应用网络发票。截至5月底,两试点单位共认定网络发票资格户数6042户,占应推户数的
85.86%,共开具网络发票23.15万份,开具金额 82.72亿元。
开出全省首张网络发票的洪客隆投资发展(上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柯文江告诉记者,使用网络发票以后,一是验旧和购买发票更快捷了。由于国税局直接获取了
企业开票数据,以前需要带整本发票到国税局进行验旧,现在只要带上其中作废的发票就行,国税人员验销发票速度得到大幅度提高。二是顾客查询发票真伪更便捷
了,网络发票上打印有查验真伪的二维码,只要应用手机上的二维码查询软件进行扫描,就会立刻显示出开具发票的日期、金额等内容,发票真伪一目了然。相应的
企业的信用度也就得到了提高。
为保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江西省国税局制定了《网络发票推广应用方案》。该局明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大网络发票推广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
解、支持和配合;采取集中培训、讲练结合、现场答疑等方式,切实提高国税人员和纳税人系统操作和应用能力,确保培训面达到100%;要切实做好推行服务工
作,及时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保证纳税人的用票需要;要监督运营商落实资费优惠措施,不得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得借机向纳税人推荐或
指定运营商,不得强行推销、搭售服务或设备。
江西省国税局征管科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推广应用网络发票,一方面国税机关可以根据发票监控结果,建立“发票违法违章人员库”和“假发票信息库”,对
发票管理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另一方面,网络开票可以实时记录纳税人经营活动,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国税机关和消费者实时查询就能辨别发票真伪,
有效遏制假发票现象。同时,网络发票能够采集纳税人开票数据,通过“一户式”归集和“一票式”查询,国税机关既可作为销方数据进行票表比对,又可作为购方
数据进行进销比对,有效提升税源风险监控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税收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
据悉,网络发票是通过架构在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网络平台,将国税机关的发票核定、发售、结存等信息与纳税人的领用、开具、验旧等信息贯通,形成发票信
息在“国税机关-纳税人-国税机关”之间相互校验、相互印证的完整数据链条,有效实现发票从印制、调拨、发售、使用到验销的全过程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