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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发布时间:2013-05-15 10:44:22发布者:刘建宏浏览量:1574
    5月10日,江西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 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28日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省财政厅厅长胡强、省国税局局长张贻 奏、省地税局局长王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张贻奏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营改增”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全局,它虽然实施于财税领域,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 举措之一,将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探索新路、摸索经验,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营改增”事关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它具有减轻税收负担、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 创新等多方面作用,与我省特有的资源、生态、区位等优势实现有机结合,必将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同时,“营改增”还事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是税务部 门深化改革、提升站位的重要机遇。
    从整个改革的实施步骤来看,可以分为试点前、试点中和试点后三个阶段。从现在到7月31日是试点前的准备阶段;从8月1日到9月中旬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 束,是试点的运行阶段;9月中旬纳税申报期结束后,是试点的监控阶段。按照这三个阶段,国税部门试点前的准备阶段重点要做到“五个到位”,即:管户交接要 到位、系统维护要到位、发票管理要到位、业务培训要到位、应急预案要到位。运行阶段重点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8月1日零时起系统顺利上线、确保试 点当月发票顺利开具、确保试点次月申报顺利进行。监控阶段重点要抓好“三个分析”,即:加强税负变动分析、做好骗税风险分析、开展试点效应分析。在整个改 革推进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各项保障工作,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
    张贻奏局长强调,顺利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依靠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依靠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依靠财税部 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支持。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在税收收 入分析、试点效应评估等方面得到帮助指导,研究解决试点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在提供管户名单、电子征管信息等方面得到大力支 持,协调解决试点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和问题。要主动加强与银行、公安、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交换、共享信息资源。国税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职能部 门之间、岗位之间也要主动落实、主动沟通、主动配合,确保改革试点有条不紊地推进。
    要充分发挥税收数据集中优势,凡是能够基于同一平台集中处理的,要由省局来承担;凡是能够通过计算机操作处理的,要用技术手段自动实现,力争把纳税成本降 到最低。要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尽可能做到一窗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防止因改革增加纳税人的额外负担。要重视并主动回应纳税人的关切,及时收集纳税人 意见和建议,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政策,严禁出现搭售设备、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要研究完善宣传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开展“营改增”试点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介广造声势,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扩大宣传覆 盖面,让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和改革的目的意义,形成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引导舆论导 向,及时答疑解惑,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分析、上报、处置。同时,要强调宣传纪律,实行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保证宣传报道口径统一,增强宣传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 力。
    会议由省财政厅副厅长朱斌主持,省国税局副局长肖光远、总审计师胥敏锋,省地税局副局长刘理达,省财政、国税、地税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南昌主会场;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国税、地税局相关局领导、科(股)室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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