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河源头新建破坏环境项目将扣除当地生态奖金
发布时间:2013-06-17 14:52:24发布者:江西省财政厅浏览量:1060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5日电(记者甘泉)江西省日前投1.7亿元对“五河”和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进行奖励。今年还特别规定,在保护区内新建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将全额扣除所在县(市)奖励资金。
发源于江西境内的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在汇入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后再流入长江,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水系,对长江生态至关重要;而东江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深圳、广州等城市的主要水源。
江西省财政厅介绍,从今年起,在保护区内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将扣除相应的奖金。其中,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
件,扣除100%奖励资金;重大环境事件,扣除70%奖励资金。同时,今年还特别规定,在保护区内新建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将扣除所在县(市)全部
奖励资金。
从2008年起,江西省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对“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奖励。截至2013年,江西省财政共投入财政资金7.1亿元用于该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