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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调查确认首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3-05-28 10:03:46发布者:袁大建浏览量:1115
      近日,省国、地税局已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户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从即日起,由各地主管国、地税机关联合组织人员对首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年应税服务额等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认。
      据了解,在调查梳理的基础上,江西省地税局已向省国税局移交全省首批“营改增”试点税源户名单,其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863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4868户。江西省国税局已将具体名单清分至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
      本次调查核实的主要任务是填写调查表,确认调查对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同步告知其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的相关涉税事项,并采集纳税人基础涉税信息。
      江西省各级税务部门已建立联合调查确认工作衔接机制,尽可能实现税务机关一次性调查核实,纳税人一次性报送有关资料,减少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往返次数,减轻基层工作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负担。
      据悉,江西省将于6月底前完成首批纳入试点纳税人的核实、认定、移交和税务登记工作,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还将完成出口退免税认定。7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可凭国税税务登记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领发票。8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就可正式使用国税发票。同时,为帮助试点纳税人及时适应税制转换,江西省国税系统将免费开展培训和辅导,使试点纳税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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