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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取特色县域经济重点支持县

发布时间:2013-03-15 13:07:31发布者:湖南财政网浏览量:1450
今天,湖南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评选工作的通知》(湘特办〔2013〕1号),通知明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申报要求,将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取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简称“重点县”)。第一轮(2013-2015年)重点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制造业及文化旅游业3个特色产业,重点县申报评选工作已于今天正式启动。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要求,重点县评选,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省财政安排资金时,要收拢五指、形成拳头,切忌撒胡椒面;扶持过程中,要精细管理、严格监督。

  根据省政府2013年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未来5年内,省财政将筹措81亿元,分3轮扶持27个县(市、区)发展特色县域经济。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介绍,将按照“自愿申报、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精细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选择特色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前期工作充分、发展规划可行、建设方案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进行支持。

  具备申报资格的县(市、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编制申报材料,向市州政府申报;各市州政府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向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作办公室推荐参与评选的县(市、区),各市州每个特色产业限推荐1个县(市、区),推荐的县(市、区)总数不超过3个。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组织3个产业评选组,对市州推荐参与评选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申报材料审核得分,权重为70%;二是方案陈述得分,权重为30%。

  第一轮重点县评选,将按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制造业及文化旅游业3个特色产业各选取3个重点县。省财政每年对每个重点县的资金支持不低于1亿元,3年累计支持不低于3亿元。据悉,省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适度整合省内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新增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县域特色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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