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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2 08:34:10发布者:国家税务总局浏览量:136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11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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