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开展“一号督查”
发布时间:2015-03-22 08:43:46发布者:红网综合浏览量:781
据税务总局网站消息 政策利好多,落实是关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0条措施,从全力宣传、全程服务、全年督查、全面分析等4个方面,部署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都履行好肩负的责任,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努力让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更便捷,进一步释放政策活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出硬措施。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为小微企业减负加油,助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不断上调,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不断扩大,支持企业融资、技术创新、创业就业等配套政策全面开花,今年2月25日,国务院为小微企业再发“红包”,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
作为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近年来,税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时出台指导文件,明确政策规定,细化操作办法。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纳入优惠政策范围,千方百计扩大受惠面。转变管理方式,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由审批改为备案,提高办税便利性。优化技术保障,对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告知其在以后申报期间抵顶税款,改善纳税服务。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先后6次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实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的目标,税务总局出台10条措施,进一步固化已有创新成果,并提出新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
二是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税务机关要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税务干部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员,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之一,要加强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从事先审批到事后备案,从专门备案到查账征收企业自动备案,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不断简化,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包括定率征收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小微企业实现自动备案,不再另行报送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
五是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小微企业点多面广,优惠政策落实难度很大,省税务机关要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六是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实现应享尽享。
七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目前,税务部门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小、核算能力较低的小微企业采取定额征税方法。为规范管理,要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八是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税务总局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公开督查情况,同时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九是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要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全面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近年来,税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已取得显著成效。仅2014年一年,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业税减免合计612亿元,其中,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为246万户,减免税额101亿元,受益面达90%以上。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的优惠政策,共惠及全国约220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511亿元。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社会对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超过90%,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
长期关注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政府要勇于自我革命,给市场和社会留足空间。税务总局乘势推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10条措施是对这句话的最好诠释。这些措施非常务实,从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多方面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是税务总局全面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行动指南,体现了税务总局狠抓落实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坚定决心,必将使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十二五”收官之年再上新台阶,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破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