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春市地税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保障等,效果显著,受到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好评。日前,该局荣获全省“2011-2013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1—2013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该局通过清权、确权、晒权、用权和评权五个步骤,利用自主研发的“税收执法权力管理系统”,建立执法权力公开、运行和监督三个平台,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清权”让税收执法权力“亮家底”。对所有税收执法权力事项进行清理,依据现有法定依据,简政放权,通过清权,保留税务行政征收权力31项,税务行政检查权力8项、税务行政强制权力5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60项、税务行政审批权力37项。“确权”让税收执法权力“明身份”。对清理后的所有税收执法权力进行确认,形成执法权力目录,并确定法定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承办单位、承诺时限等,编制流程图、表证单书,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与税务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形成统一体,征纳双方权责分明,办事流程清晰。“晒权”让税收执法权力“晒太阳”。将确定后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编印成《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操作指南》并在市地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并主动接受监督。系统上线以来,纳税人共点击网站1.5万余次,普遍反映,此举提升了税收执法权力的透明度,也促进了税法遵从度提高。“用权”让税收执法权力“过硬招”。利用“税收执法权力公开子系统”公开权力,实现纳税人和纳税相对人对权力的“阳光”用权,依据公开的权力运行程序和规定,办理涉税事项,使所有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在规定的流程中进行闭环操作,防止随意执法。系统上线以来,共完成审批事项15个,无1起差错和违规行为,执法准确率达到100%。“评权”让税收执法权力“做体检”。通过公开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有关信息,让纳税人实时进行监督和评价。纳税人可通过12366热线电话、税企QQ群、征纳微信平台等方式,对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该局将评价结果作为执法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和问责的重要依据。系统上线以来,共接受纳税人评价1000余人次,均为非常满意;同时收到反映问题8个,全部予以了回复或解答,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简政放权是根本,方便快捷是目的,防范风险是核心,持续改进是保障。”该局负责人对创新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