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10月23日,宜春市局主要负责人专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别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约谈。
约谈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本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情况和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情况;三是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省局、市局相关规定情况;四是本人执行《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五是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度情况;六是本单位落实纪检监察队伍配齐配强工作情况。
通过约谈,该局主要负责人了解了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各单位的主要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提醒,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勇于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严格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和总局“三个三”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坚决整治“四风”,抓好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三是率先垂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对问题早提醒、早防范、早纠正。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下一步该局纪检组长将分别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纪检组长进行面对面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