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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江西省国税系统依法组织收入纪实

发布时间:2013-02-27 15:50:24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2326
   

税收是国家的血脉,是发展的基石。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是税收工作的神圣使命。

    “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江西省国税系统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统筹兼顾,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税收征管,坚持向项目、向管理、向政策要税收,实现了做大税收总量与提升收入质量的有机融合。

    2007年~2011年,江西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754.4亿元,年均增长26%。2012年组织税收收入833.7亿元,其中省财政口径收入730.8亿元,同比增长15.4%,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健全机制

    掌握收入主动权

    2012年,江西省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挂点市、县开展组织收入工作督导,详细了解各地组织收入工作情况、工作困难和问题,达到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宣传政策、取得支持,凝聚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据了解,该局建立健全了局领导和机关部门组织收入挂点督导制度,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深入挂点设区市,帮扶、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收入情况,向当地党政领导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征询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经济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寻找对策,帮扶发展,力促企业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除挂点督导外,省国税局还建立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税收调研、收入预测、风险应对、考核通报等一系列组织收入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把握工作主动权。

    牢牢抓住税收分析这一组织收入的“眼睛”,省国税局按月开展收入进度执行情况、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按季度下发税收收入情况、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通报,召开税收经济形势分析例会,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及时分析判断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和组织收入形势,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及统筹全省财税工作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预测税收收入,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

    牢牢抓住重点税源这一组织收入的“龙头”,全省国税系统大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不断扩大监控覆盖面,仅省国税局重点税源监控户数就由2006年的400户增加到2012年的911户,监控企业纳税总额占到全省国税收入的60%以上。各级国税机关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分析企业财务、税收变动趋势,有效摸清税源底数。

    牢牢抓住风险应对这一组织收入的“关键”,省国税局建立健全了全省统一的风险特征库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研发应用了全省统一的税源分析监控应用平台。省、市两级国税机关利用平台收集疑点,形成以省局为主、市局为辅的税源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模式。全省国税系统将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建立了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体系,既有效识别和消除了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又避免了税收流失。

    牢牢抓住考核通报这一组织收入的“抓手”,省国税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税收征管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评分办法》、《组织收入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一揽子做大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的具体举措。按照“重抓质量、强化评查、突出实效”的原则,从税收计划、收入质量、评估和稽查等三个方面设计考核指标,强化对各设区市国税局组织收入质量考核,对收入预测、收入质量和评查质效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挖潜增收

    做大收入总量

    “从2011年年初开始,我们公司开始逐步将出口业务由来料加工复出口转为进料加工复出口。目前,进料加工复出口已经占到了出口业务量的50%左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给公司带来的好处从2012年开始体现出来,当年前10个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91.8%,并享受到国家免抵退税772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29万元。2013年,我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来料加工转进料加工的力度。”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汪俊斌谈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时颇多感慨。

    2011年年初,江西省国税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推动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转变加工贸易方式,将来料加工就地转型为进料加工,鼓励深加工结转业务通过本省出口加工区物流的形式直接出口,延长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努力形成企业增利、税收增长、地方财政增收、出口创汇增加的多赢局面。

    向政策要税收,向项目要税收,向管理要税收。近年来,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及政策性减收双重因素对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影响,省国税局领导班子跳出税收看税收,以创新的思维、超前的意识,坚定信心,科学决策,冷静应对,努力构建持续稳定的税收收入增长机制。

    向政策要税收。省国税局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用好用足国家现有税收政策与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并举,先后争取了支持全省铜产业发展、促进赣南等地区振兴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关于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若干税收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的若干税收意见》、《关于支持吉泰走廊打造重要增长带的若干税收意见》等一系列综合性文件,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乘数效应,着力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以经济的发展带动税收总量的扩大。

    向项目要税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项目就是新税源”的思路,紧紧抓住影响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密切关注当地招商引资动态,密切跟踪重大项目进展,及时评估项目税收效应,强化新增税源企业的户籍管理,综合运用减税、免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税源管理和服务措施,千方百计地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尽快投产,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实现税源规模新突破。

    向管理要税收。坚持规范执法促进应收尽收,创新管理促进挖潜增收,在全省国税基层执法机关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通过8类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49项考核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质量。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夯实征管基础,先后组织开展了漏征漏管户、企业所得税户籍、代开普通发票、长期零负申报或低税负申报企业等排查清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制定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推行以进控销、以电控税、以票控税、税负预警等征收方式,基本形成了分层次的行业税收管理制度体系,强化了税源控管;加强出口退税日常审核,强化分析、预警和评估,防范骗取出口退税风险。

    强化管理,大有文章可做。省国税局不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在建立健全“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各税统评”的重点评估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按规模分层级专业化评估机制,推行团队式作业,实行主辅评制度。2012年,全省国税系统评估纳税人1万余户,评估补缴税款、滞纳金24.5亿元,同比增长209.4%。其中,省局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中先后分两批共筛选出60户税收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开展专项纳税评估,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共评估补缴税款、滞纳金3亿元。

    强化管理,大有潜力可挖。在实行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集约化稽查,在税收专项检查过程中,全部推行省局集中选案,灵活采取省局直接检查、各地交叉检查,委托设区市局检查、与纳税评估部门配合等检查形式,确保检查效能最大化,2012年,查补收入18.1亿元。与此同时,始终把案件查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2011年以来,省局督办大要案件65起,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营造了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

    统筹内外

    提升收入质量

    提升税收收入质量,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具体体现。按照“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的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的要求,江西省国税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正确把握发展经济与税收增长的关系,做到做大收入总量与提高收入质量同步推进。

    针对部分市、县超收期望强烈,可能产生隐患的问题,为防止片面追求短期增长而忽视发展后劲,防止脱离税源实际盲目追求高指标、高增长,省国税局统筹做好内外两个层面的工作,确保收入质量有效提升,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由注重收入总量、增长幅度向注重收入质量和税收对经济发展贡献度转变。

    对外,根据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督导及税收调研中发现和掌握的情况,省国税局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全省经济税收形势,从提升税收收入质量、促进全省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各方支持,缓解征管一线工作压力,为依法组织收入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对内,省国税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工作督导,强化收入质量考核通报,严肃纪律,严格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全局“一盘棋”工作态势。

    思路决定出路,思想决定行动。

    江西省国税局多次强调,严禁有税不收,严禁收过头税,严禁应抵不抵,严禁应退不退;越是组织收入形势不好的时候,越要坚持抓好组织收入的决心不动摇,坚持贯彻税收政策的力度不减弱,坚持落实依法行政的责任不放松。

    该局明确规定,将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纳入综合监督检查执法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收过头税或者有税不收造成税收流失等涉税违法行为,按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确保各级国税机关及国税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特别是2012年年底组织收入的关键时刻,该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税收征管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组织收入工作。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依法落实增值税转型、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仅2012年,全省国税系统就依法减免税收164.4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结构性减税达130.3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01.1亿元,同比增长29.4%,为江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民生持续改善、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撑。

    同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国税局坚持区别对待、防打结合、扶优汰劣的原则,深入开展再生资源税收专项整治,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全省涉税领域重大案件“破案会战”,再生资源税收占国税收入的比重由2010年的23.6%降到2012年的6.3%,实现理性回归,维护了市场环境,优化了产业结构,增强了发展后劲,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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