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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发布时间:2014-06-30 11:02:49发布者:罗志彪浏览量:704

为方便纳税人纳税,堵塞征管漏洞,促进财税增收。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4〕67号),决定在全市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

    该市国税、地税部门将通过互设窗口、共建联合办税厅、委托代征、由市财政投资新设VIP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办税服务厅服务合作; 在“办理登记、核定税额、纳税评估、应对风险、税务稽查、信用评定、宣传培训”七个方面对外开展税收执法合作; 建立合作机制,定期深入农村巡查巡管、送达文书和办税服务,共同开展农村税收管理服务工作。

    为保障全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顺利开展,该市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联合办税工作,形成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为联合办税提供组织保障;明确各级财政将按代征(把关)入库税款的一定比例拨付联合办税运行经费,用于联合办税人员、场地、网络线路、设备、委托代征和流动服务车等方面的支出,为全市联合办税提供经费保障;建立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联合办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联合办税新途径,为联合办税提供机制保障。

    据悉,该市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自6月份启动,将在9月1日起全面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全面推行,必将进一步提高该市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促进财税增收,为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生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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