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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3-09-23 08:49:23发布者:黑龙江国税浏览量:1461

全省国税系统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8月份全省共有10,054户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占小规模纳税人总户数的9.43%;8月份免征增值税279万元,占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总额的4.06%。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准确掌握享受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户数,摸清税源底数,保证税收优惠在执行过程中不偏离、不走样,做到理解到位、执行到位。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短信平台、税企QQ群等多种途径开展优惠政策宣传,使受惠企业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优惠政策。三是做好申报辅导。结合“营改增”试点第一个征期培训工作,对小微企业进行培训,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及时解答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疑问。四是严格政策管理。在减免税管理方面严把核查关,掌握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做到合法、准确、及时。五是强化技术保障。及时进行应用系统软件升级,开展模拟测试工作,组织开发数据提取和分析程序,保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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