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来,鹤岗市国税局以风险管理为着力点,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累计评估入库税款2346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284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856万元,评估入库税额位居全省第五位。一是组建两级专业评估团队。市局选拔5名评估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干部组成大企业评估团队,专门负责市辖大企业的评估工作,提升了大企业风险应对层级,评估入库税款1998万元,课征滞纳金10万元,调减留抵税额160万元,评估成果显著。各基层单位也都成立纳税评估部门,已评估55户,入库税款338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124万元,调减企业所得税亏损额856万元,纳税评估工作步入常态化。二是完善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评估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建立评估例会机制,加强纳税评估的统筹协调;建立提示提醒工作机制,在纳税评估中做好对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三是强化评估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自学、相互交叉教学、轮流授课、模拟征纳双方约谈等方式加强评估人员业务学习,提高评估人员能力素质。四是努力提高评估质效。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指标和模板,开展登记、发票信息比对、税收负担率等多种类型的数据分析,确定疑点和突破口;强化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工作,充分做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掌握企业详实资料,做到有的放矢,有效提升纳税评估质量。
截止到10月末,鸡西市国税局纳税评估完成455户次,入库税款6893万元,调减留抵税额237万元,调减亏损额536万元,7户纳税人被移交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纳税评估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实施风险应对分级管理。各级征管部门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并推送至风险应对部门进行应对。二是成立专业化评估队伍。各县(市、区)局采取转变部门职能的方式组建专职评估机构,指定1个税源管理部门作为专职的纳税评估部门。市局将直属税务分局转变职能,专门承担对市级大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监督制约,推行主辅评制度,成立纳税评估委员会,实施纳税评估定期复核复评、评估结论集体审议制度。
佳木斯市国税局按照“做实市局、做专县区局”的要求,通过转变机构职能,强化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0月末,全市共计评估271户次,评估入库税款2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5万元,增长98.9%。调减留抵税额10144万元,调减亏损额827万元。一是做实市地局,将直属税务分局职能调整为专司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和纳税评估,原办税服务、日常管理职责分解到纳税人属地主管税务机关。二是做专县区局,组建专业评估部门。9个县(市)区局采取转变部分税源管理部门职能的方式,组建专职纳税评估机构10个。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考核、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等方式,择优选用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充实到纳税评估关键部门和岗位。征管改革中累计调整人员314人次,其中:涉及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调整112人次。四是规范纳税评估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按照案头审核、实地核查的递进程序,对税收风险点逐一进行评估,并依托省局纳税风险管理平台规范操作。评估过程中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约谈,深入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实地核查,实施纳税评估结论集体审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