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
1.要约和要约邀请概念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合同保证期间 (1)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合同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解析
会计师事务所的抗辩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清算义务人、清算组的组成与职权、清算程序、清算组的责任。
公司清算内容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清算义务人、清算组的组成与职权、清算程序、清算组的责任。 (一)清算义务人(2013年新增)
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设立
2013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总复习:所
一、所有权概念 所有权: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