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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

发布时间:2013-11-08 08:51:36发布者:省局征管处浏览量:1284

按照《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部署,今年5月1日起全省国税系统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面反映全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推动改革全面深入,省局编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系列报道,介绍一些单位的主要做法,供各地参考。

  哈尔滨市国税局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科学分类、强化管理的工作目标,稳步提升税源监控管理质量和效能。一是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针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分布情况,为有效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和服务,确定了市、区(县、市)两级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机构模式。直属税务分局作为市局重点税源管理机构,负责市局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将区、县(市)局原设立的副处级管理分局作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内部设立重点税源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实施税收管理。未设立副处级管理分局的单位确定1至2个税源管理部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实施税收管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地域经济特点,按照行业、规模或者特定业务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为强化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二是中小税源分类管理。针对中小税源企业占企业纳税人比重较大、行业繁杂林立、管理不均衡、政策执行差异性较大等特点,按照行业分类为主,纳税人类型分类为辅的原则,确定税源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地域经济特点和行业特征在部门内部实施分类管理,增强了中小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统一性。三是个体税源专门管理。个体户的管理重点是平衡同一行业、同一类型个体户的税负水平。结合个体纳税人总量和专业市场情况,确定专门的个体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个体税收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专业市场数量和分布情况,确定相应的专业市场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专业市场内个体户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经营品种相同、地理位置相邻的市场进行税收管理整合,并将专业市场周边的个体户纳入专业市场税源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这一做法保证了个体户定额核定工作的统一规范,促进了个体定额的税负公平。

  通过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哈尔滨市国税系统各基层单位对派出机构进行了整合,全局共收缩派出机构14个,为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征收成本提供了保障。

  齐齐哈尔市国税局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优化纳税服务,推广全职能、规范化服务模式。按照“5S”管理标准,创建集办理涉税事项、信息采集、提供咨询、维权服务、电话预约、绿色通道、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职能、规范化办税服务厅。2012年,对全市所有基层单位办税服务厅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实行全职能、规范化、“一窗式”办税服务。2013年,推行“同城通办”,拓展“免填单”服务,扩大推广网上申报、网络报税、网上认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截止到9月末,网上申报户数达5569户,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户数达15468户。二是注重风险管理,组建税收风险分析团队。抽调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既懂税收业务、财务会计知识,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业务人才,组成了市局税收风险分析团队。自主研发了《齐齐哈尔市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监控疑点数据分析模板》,该模板以征管系统“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信息为主要来源,通过数据整合加工,设计了27项主要风险指标,自动分析识别指标疑点,确定风险等级,提示纳税评估人员需要核查的疑点事项,有效解决了案头分析工作中确认疑点的难题,提高了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模板查找疑点信息1575条,确认有问题疑点信息819条,复评入库税款1436万元,分析模板的实用性和指向性得到验证,“市局统一分析、基层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三是拓宽信息渠道,积极构建综合治税网络。该局研发了综合治税分析平台,将综合征管系统数据与综合治税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对异常企业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通过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不仅加强了税源的监控管理,增加了税收收入,而且引导了治税理念、治税方式和治税机制的变革,实现了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多方共赢。四是实施按事设岗,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从4月1日起,取消了日常税源管理传统的“固定管户制”,统一实行“专业分工、分类管事”的新模式,根据日常税源管理工作内容,设置了税源基础事项管理岗、重点事项管理岗、申报征收管理岗、综合管理岗4个基本岗位。经过半年多的运行,4个岗位之间配合协调,形成了各部门、各岗位从上到下、由内到外的监管制约机制,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平稳过渡,达到了预期效果。

  随着经济的发展,牡丹江市机动车销售数量迅猛增长,车购税业务大幅增加,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压力逐渐加大。2012年征收车购税19829笔。2013年1-10月份征收车购税17528笔。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牡丹江市国税局在全省率先下放和扩大车购税的征管权限,2011年1月将国产车辆车购税征收业务下发到各县(市)国税局征收,2012年10月在牡丹江市区实行了车购税征收业务“同城通办”,2013年9月将特种车辆和进口车辆征收业务下发到各县(市)国税局征收,彻底改变了以往车购税由市车购税分局集中统一征收的管理方式,实现了车购税县(市)局属地管理,在市区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目前,各基层办税服务厅车购税业务运行良好,窗口工作人员能够按程序熟练办理车购税业务,认真落实各项车购税政策,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纳税人,简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整合了征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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