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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举行全省国税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3-08-12 09:09:34发布者:黑龙江国税浏览量:2074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8月9日,省局召开全省国税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税务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李敬星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应邀出席报告会。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吕淑华主持报告会,并代表省局党组讲话。全省国税系统6位先进典型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省局领导、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各市(地)、县(市、区)局国税干部在分会场收听收看报告会。

  全省国税系统“我身边的好税官”—双鸭山市宝山区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孙勇、首届“诚实守信模范”呼玛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朱万峰、首届“助人为乐模范”龙江县国税局集市税务所所长吴立民、首届“孝老爱亲模范”佳木斯市向阳区国税局副局长任先辉、“我身边的好税官”哈尔滨市道里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科员于秀芝、首届“助人为乐模范”林口县国税局副局长周永生等6位先进典型代表,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分别讲述了他们各自的心路历程和梦想追求,他们爱国家、爱税收、爱生活、爱家庭、爱亲人、爱他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展现了新时期国税干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报告会现场不时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听完报告后,大家纷纷表示,他们的事迹真实过硬、生动感人,赋予了龙江国税精神新的时代内涵,要把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活教材。

  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吕淑华在报告会结束时讲话指出,省局高度重视全省国税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典型引路,树立了以刘香平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2012年又相继评选出一批“我身边的好税官”和首届“道德模范”,发挥了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取得了积极效果,为全省国税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吕淑华副局长强调,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是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发挥思想教育功能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国税文明程度的有力抓手,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深刻理解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新高潮。一是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凝聚精神力量;二是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反对“四风”结合起来,提升党员素质;三是把学习先进典型与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培育道德新风;四是把把学习先进典型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领国税风尚。吕淑华副局长指出,省局和哈尔滨市局机关作为第一批开展单位,要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当前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学好上级精神和重要论述,也要学习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格。全系统其他各级国税部门作为第二批开展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抓好学习和调研,做好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工作,切实把学习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转化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形成学习先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和税收改革发展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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