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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求证“税收清白”

发布时间:2015-07-13 12:46:23发布者:未知浏览量:241
  
  1、“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在你们这里办理了税务登记,还有纳税信用污点,客户还等着我开发票,我可怎么办啦?”前不久,又气又急的周女士来到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2、还没有走进“纳税争议调解室”,心急的周女士就向国税干部诉说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并不是襄城区国税局辖区纳税人,而是在县里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被告知身份证被人冒用,在襄城区国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纳税污点,让她无法领购发票。
 
    
  3、“我的身份证是2004年丢失后补办的,怎么可能在襄城办税务登记证?”面对周女士的疑问,国税干部和通过税收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查阅,发现用其身份证号办理的税务登记信息名字叫吴某,存在逾期不申报等不良纳税记录,2009年6月转入非正常户。
 
    
  4、“别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号,为什么我办不成业务?”面对周女士的咨询,襄城区国税局分管纳税服务的副局长杨龙军拿出政策依据,为周女士现场释疑解惑。
 
    
  5、“周女士的身份证号怎么成了别人的姓名?”税务人员初步判断,周女士的身份证在2004年丢失后没登报申明,让他人钻了空子。副局长杨龙军和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科等部门现场办公,分析研究对策,建议周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取得法律手续后,为其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
 
    
  6、3天后周女士取得法律手续,注销了税务登记证。消除了纳税污点,周女士握着副局长杨龙军的手说:“丢了身份证,惹下这么多麻烦,我一定记住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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