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人社部门特别要求,对数额巨大、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一时难以偿还欠薪的,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先行垫付。
邱小平在接受该部门户网在线访谈时介绍,去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24.36万件,为471.2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亿元。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明显减少。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且相对于往年,问题更加复杂。拖欠工资案件数量仍然处在高位,拖欠工资问题继续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但其他行业也明显增多。
邱小平表示,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支付工资;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还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工程建设领域要由总承包企业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不得将拖欠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