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税体制改革
《决定》摘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已经不完全适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完善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不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也与财税体制不健全有关。这次全面深化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这些改革举措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专家简析
不同政府层级间的事权划分要考虑多种因素,一般而言,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理应由中央政府牵头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则适宜由地方政府牵头提供。具体的支出责任,应合理地对应于此,分别划归中央与地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财政改革将在加强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政府收支两条线及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这三个方面有所突破。——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今后我国要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推进的全面改革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改革必须服务于这一目标的实现,要从多个角度支撑和助推总体改革。
使预算制度成为拦截腐败行为的坚硬高墙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最终建立高效、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深化财税改革落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通过预算管理改革,建立起法治、稳定、民主的预算制度,最终卡住财政支出随意性的脖子,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预算制度成为拦截腐败行为、低效行为和错位行为的坚硬高墙。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历经十多年的探索,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已从项目支出绩效事后评价转入项目支出事中和事后两端评价再迈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阶段。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提出和实施,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革命性突破。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就是把预算管理改革带入新阶段的主导力量。具体分析,有如下三方面表现:
首先,促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现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首先要阐明项目的绩效目标,时间角度涉及年度和长期两个维度,运行角度涉及投入、产出、效益、服务对象四个维度。如果这一要求逐步得到落实的话,那么,项目预算编制也就打破了只说明项目概况和资金需求的格局,从而也就真正做到了项目支出目标明确、政策意图清晰、结果层次清晰、监督评价有据。
其次,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平衡财政收支矛盾,既要卡掉不合理支出,更要约束支出水平的不合理上移。因此,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有结果、结果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这种管理模式的操作必然要以支出标准为依据,比如预算目标的设定不可能没有标准。而这种标准势必又是评价的根据。可见,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将对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强劲压力。
再次,助推财政信息公开完善。目前财政信息公开已制度化,显现出了及时性、系统性特征。但仍有较大完善空间,突出的问题是仍未说明财政支出究竟目的何在、效果如何。对此,社会公众疑虑重重。特别是2013年公共预算支出已突破13万亿,如把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加进来,政府总支出已近20万亿,占GDP比重高达30%。显然,不说明支出绩效,财政信息公开就不完整,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覆盖所有政府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项目支出申报必须说明产出和社会效益,恰恰可以细化地回应社会公众对财政支出结果的诘问。
营改增是维护市场统一的关键
财税制度是决定市场统一性程度的基本制度。前期我国财税改革成就的突出点就是有效维护了市场统一。
通过税制改革维护市场统一关键是加快推进营改增。“营改增”试点已进行了近两年时间。试点期间一些试点企业出现了税负上升情况。仔细分析原因,主要是改革还没有到位。这表明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而且一定程度上要加快推进,这样才能使整个抵扣链条完整,才能够为其他的税制改革创造条件。
继续推进营改增应该坚持什么原则?我以为,营改增不是一个简单的税负变化问题,税负变化只是一个表现形式,是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宏观价值,所以说推进营改增更多地要从宏观角度考虑问题,怎么样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税制的公平创造一个长效机制,这是问题的核心。从这个理念出发,继续推进营改增应该坚持三个原则:
第一,助推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现在正处于结构转换期,这种结构转换是市场内生的,进一步说是需求拉动的。近些年经济结构中地位上升、规模扩张产业,比如通讯业,是市场对手机的需求、对信息网络的需求拉动了这个产业的增长。再比如说快递业,每年百分之四五十的增长率,是市场需求所导致的。政府应该做的是运用各种政策手段推动这种结构转换。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等的发展与我国提高城镇化率、第二产业的转型升级都有密切关系。加快推进这些领域的营改增,可以实现全部产业抵扣链条完整型的行业税负均衡,这会助推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助推就业结构调整。我国营业税应税产业均为就业增长支撑点。总的来看,营业税应税产业就业人数目前已经超过了制造业。从今后发展趋势来看,就业增长空间仍很大。法国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进行营改增,此间产业结构发生转换,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而且到了70年代末期建筑业就业人员相比50年代还增长了80万人。这说明现在进行的营改增与就业结构转换是关联在一起的,我们要通过这种政策手段来推动就业结构的转换。
第三,助推整体税制改革。任何一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孤立的,与整体改革都是扣在一起的。加快推进营改增涉及到整体税制改革所要形成的行业之间税负均衡,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实现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是十八大所说的建立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税制的重点问题之一。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够为整个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让出空间。房产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环境税改革属于增税性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就是要与增税性的改革建立一种平衡。
通过财政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统一,关键是运用好转移支付手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而缩小全国各地的投资和消费水平的差距。1994年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及至2013年已突破4万亿,对平衡各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差距起到了奠基性作用。目前中、西部人均财力与东部的差距已大大缩小,部分省份甚至已超过东部省份,如陕西、甘肃已超过广东,再如宁夏、新疆已超过江苏、浙江。今后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整合资金、调整结构。
财税改革应确保居民人均收入倍增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届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的蕴意有三点:一是中国要把发展放在第一位;二是历时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使中国的财富规模急剧扩张,但增长带来的利益,各阶层享用不均衡。现在有必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力争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经济增长福利的占有比例;三是在前期基数放大的条件下,居民人均收入倍增困难加大,因而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激励来确保居民人均收入倍增。具体财政政策可包括如下几点:
第一,通过再分配托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此,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农民种粮补助规模,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二是要保持城乡低保补助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两者与物价上涨率挂钩政策的连续性;三是适度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职业教育生活补助水平和普通高等教育助学贷款贴息水平;四是继续加大就业培训投入、保持针对弱势群体自我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为此,应加快推广职工工资集体谈判制,同时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税制,简并房产流转环节税费,真正激活房产流转市场。此外,还应进一步减轻各种非税负担。
第三,稳定高收入阶层政策预期。高收入阶层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高收入阶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带来了就业和效率,调节收入分配绝不是要无端杀富,而只是要进一步规范税收负担。为此,应通过激励创业的税制改革来为高收入阶层的事业发展创造条件,要用合理的政策来稳定高收入阶层的预期,要创造公平舆论环境来保护他们的投资热情。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