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检方首次以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对被告人追责;此前此行为仅涉及行政处罚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东城检察院通报,今年上半年,东城检方共对5名假停车管理员以涉嫌持有伪造的发
票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据介绍,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对假冒停车管理员、使用假停车发票等违法行
为追究刑事责任。而此前,此类问题都以行政拘留等手段处理。
画几个车位月挣七八千
检方介绍,今年以来,东城检方依法办理了6起涉嫌使用伪造的“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向路边停放机
动车的驾驶人员收取停车费的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以往假发票案,主要集中在年底公司报销时段爆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持有假发票200份以上就
可能被追究刑责。”承办检察官李龙介绍,该罪主要指被告人明知是伪造发票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检察官介绍,目前市面上只需花20元至50元就能买到一本100张的假发票,如果按一张10元计算,一本假发票就能
收回400多元停车费。根据已发案情分析,发案场所均为路边停车区域,真、假收费员都存在以此牟利现象。还有
的正式停车收费管理员,利用正在审批中的区域毗邻自己的正规收费区域的便利条件,“打时间差”利用假发票骗
取停车费,致使停车人更难判断,查处起来也较为困难。
此外,一些尚未取得停车收费许可的地区,同样存在“钻空子”收费现象。一名被告人说,他自己在路边画几个停
车位,一个月最多能挣七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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