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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宵:中小企业节税的“微观”解决方案

2013-07-08 09:06:22来源:中华财税网

  对于处于重重税负之下的中小企业来说,政策减压无疑尚需时日,而“微观”领域的自我减负或许势在必行。

  以企业常用的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为例,尽管都是针对客户进行礼品赠送的财务支出,但是税法上的要求却大不相同,对于前者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实际发售额的60%和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之间的随低原则,对于一家小微企业来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往往比实际发售额的60%还要低,这就意味着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只能是取用千分之五的标准;而如果依照业务宣传费的口径,则可以扣除营业收入的15%;如果超过15%的部分,还允许转结到其他年度,而且没有年限要求。两相对比之下,后者在税前扣除的额度要远远大于前者,而企业则只需要在所赠品的礼品之上打上公司LOGO而已。

  调查表明,小企业需要缴纳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二十多种税项,面向中小企业的行政收费项目多达69个大类。一些小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

  从微观层面来看,企业由于缺乏对税法的了解和灵活应用,也会额外带来非必要的成本负担,如在股权收购中,由于当事者是自然人股东而无法满足特殊性税务重组,无法享受递延纳税;同样由于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换,之前需要交纳巨额的个人所得税,而造成当事者的资金流出现问题。

  同时,缺乏税收知识和筹划技巧的企业在政策调整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比如在营改增的政策下,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试点地区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但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自身却感觉税负不减反增。

  李旭红表示:“大型企业一般都是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去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中小微企业没有这个条件。”

  这也成为许多做中小企业融资生意的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营销的新的切入点,比如各家银行针对高净值人士的私人银行业务、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都有针对富人推出的合理避税的服务;而多家银行也搭建了各种平台来提供融资之外的各种增值服务,如华夏银行连续两年举办的“中小企业训练营”,就对入选企业进行法律和财税方面的培训;而光大银行则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近日启动了“中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研究”专项课题,计划历时半年分析调研当下国内中小微企业的税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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