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地税局立足创新与实践,以组织收入为主线,上下联动,突破难点、抓住重点、强化督考点,扎实开展欠税清理工作。先后采取了查封拍卖、强制扣款、启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清欠等措施,清理欠税5.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4%,有效保障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一、夯实基础点,规范清欠管理制度
(一)理顺欠税管理制度。针对欠税管理涉及文件多、欠税追缴程序复杂、欠税追缴难以落实等执法难点问题,制发“一通知、一简表”,方便基层局“按图索骥”,规范执法,有效推动了欠税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税收执法措施做好欠税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欠税清理过程中各项执法措施,包括欠税公告、欠税清理事前准备、事中实施、事后考核环节等工作事项。
二是梳理17项与欠税管理有关的制度,制作《欠税清理执法业务工作规范简表》,涵盖执法措施、主要执法文书、责任部门、业务流转环节操作要点提示、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欠税企业定期报告制度。对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基层局要求其定期报告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计划等情况,并以此进行欠税情况分析、调研,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商品)销售渠道、回款情况等,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缴措施。
(三)探索欠税信息纳入征信平台。定期在地税网站上公告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并在报纸上集中对20户纳税人进行了公告,涉及欠税金额1.19亿。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将纳税人欠税信息纳入全国金融征信系统,着手准备在外部网站向社会提供纳税人欠税信息查询功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
二、抓住疑难点,破解欠税管理难题
欠税清理是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法律强制手段,也是税收征管的重点。青岛地税积极拓宽第三方信息采集和协作渠道,改变以往基层局清欠执法手段刚性不强、畏难情绪多的状况,破解欠税管理难题。
(一)突破清欠执法措施实施难点。今年以来,市稽查局、基层局先后采取了查封拍卖、强制扣款、与纳税人签订分期清欠协议等措施,对170户欠税大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清欠入库102户,其中已被法院查封或地税部门提请法院拍卖财产的12户,有10户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欠税人财产36户、通过银行强制扣款89户;与欠税人签订分期清欠协议23户,强制执行率创历史新高。
(二)启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清欠。在6月份,启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缴纳税金工作,根据《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工作 培植壮大地方财源的通知》文件,定期与国土部门交换房地产业欠税人新建商品房监管资金信息,利用新建商品房监管资金清缴欠税1.3亿元。
(三)落实阻止欠税人出境措施。贯彻落实总局、公安部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经基层局调查核实,纳税人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纳税担保且准备出境的,选取典型案例及时报省局提请省公安厅布控,并充分做好阻止欠税人出境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考点,欠税清理上下联动
(一)清欠工作列入执法督察。在基层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做好清欠工作责任分解和过程管理。将全市缴款期限在2009年以后,欠税总额50万以上236户欠税大户的清欠纳入执法督察范围,加强欠税清理督导工作;在市局机关,按月下发新增欠税大户名单,逐户督导基层局落实欠税大户清欠情况。
(二)实施“欠税清理考核销户制度”。针对各基层局清欠工作开展不平衡,新欠税款、新欠大户新增的状况,及时调整清欠考核思路,增设“清欠名单销号户数”考核指标,对700多户欠税10万元以上纳税人纳入重点考核名单,对名单中的纳税人采取欠税清理考核销户制度,即列入名单的纳税人,在欠税入库或已采取规定的清欠措施后,予以销号,并视同绩效考核任务已完成。欠税清理考核销户制度推行后,基层局已销减了61户欠税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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