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执行“维康科贸”偷税案

2014-06-27 14:50:12来源:新浪网

日前,新浪吉林编辑从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获悉,经过税务机关调查,正式认定吉林省维康科贸有限公司偷税属实。

据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介绍,吉林省维康科贸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采取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及非法取得发票的手段,未按规定正确申报纳税,隐匿销售收入460.40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13.81万元,企业所得税12.04万元。

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税款25.85万元,加收滞纳金8.83万元,并处罚款12.92万元。

目前,本案已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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