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发补贴补助资金保障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财政厅近日下拨2013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4亿元。其中,优抚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3.11亿元,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5.51亿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1.04亿元,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贴补助资金4.3亿元。 今年,对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对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省财政厅要求,这些补贴资金必须在2月2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