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1.成本:核算购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票面金额;
2.利息调整:核算所购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以及溢、折价的摊销;
3.应计利息: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提的利息。
(二)应收利息:核算到期还本,分期付息每个会计期间应收取的利息。
(三)投资收益:核算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
二、核算要点
(一)属于应收债权部分视情况计入“应收利息”;
(二)债券的溢、折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利息调整”,即交易费用作为溢价的减项或折价的加项;
(三)持有期间确认的收益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
(四)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如果是到期还本分期付息的,计入“应收利息”;
(五)发行方提前收回部分债券时,应按原来的实际利率重新计算期初摊余成本,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三、实际利率法
(一)采用实际利率法的目的:使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与债券的摊余成本配比
(二)实际利率法下的几个公式
1.每期确认的投资收益=债券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摊余成本=债券帐面价值(成本、摊销额、减值准备)
3.每期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4.每期的摊销数=每期利息收入–每期应计利息
5.实际利率的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实际利率=市场利率,因为理论上只有二者相等,才会有人愿意购买,否则,购买者会考虑其他投资机会
(2)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实际利率为使以下公式成立的折现率:
债券面值±溢价/折价=到期本金的现值+各期利息的现值之和
四、相关的会计分录
(一)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付款额)
(二)确认应计利息
借:应收利息(票面金额×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票面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借贷方都有可能)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三)未到期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款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帐面余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帐面余额)
――利息调整(也可能在借方)
――应计利息(帐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借贷方都有可能)
(四)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帐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6)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换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帐面余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帐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帐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帐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借贷方都有可能)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