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深圳市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http://www.szgs.gov.cn/internet/home/zyts/t20131225_348494.htm,以下简称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方式发生较大变化,推行以“前台即办”和“以报代备”为主的备案模式,大幅简化优惠备案流程和内容,纳税人可以更方便、更快捷、更低成本地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据测算,新政策涉及80%以上所得税优惠备案业务,将有10000多户次纳税人受益。
据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既是深圳国税局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涉税事项集中办理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的工作成果和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通过“三个服务”、实现“三个满意”工作目标的具体举措。规范和简化备案流程,对提高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确定性和便利性,推进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
据深圳市国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修改前的工作规程有三项税收优惠试行“前台即办”,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为进一步落实“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的工作理念,深圳国税局对税收优惠备案工作进行大胆的革新:一是将备案类税收优惠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类。将事先备案类分为前台即办和限期办结两种备案流程,其中,对需要取得资格的7项所得税优惠实行前台即办流程,受理即是备案,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而对于法定免税的5项所得税优惠,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方式,“以报代备”,申报视同备案,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登记。二是对于“以报代备”项目,企业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同时也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和征管资料存放的压力。按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测算,属“前台即办”和“以报代备”这两项简便式税收优惠备案申请为11310户次,占申请总量的83.9%;而其中实行“以报代备”的5项税收优惠备案占总备案数的75.3%。这意味着实行新的备案方式后,纳税人有75%以上所得税优惠业务可足不出户在网上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这将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大大降低征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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