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采购委员会主任金兴明主持会议,市政府采购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原则通过了《上海市2014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根据会议要求,下阶段本市政府采购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采购,推进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做到程序完备、过程透明、政策落实、效果满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着重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功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机构转职能、调机制、提绩效的促进作用。二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建立政府采购各主体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采购价格监管,研究采购质量和效益的后评估制度,研究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合同履行、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配套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上海市2014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政府批复后落实执行,并做好与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