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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个人网店征税短期内不会实行

2013-09-17 09:07:35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担心网店征税的个人卖家或许可以松一口气了。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认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该意见稿同时指出,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需实名登记;其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必须是企业法人,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虽然该意见稿没有对个人网店征税与否进行明确表态,但允许个人网店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说法又引起了网上对于电商征税的热议。有相关法律人士指出,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征税的前提,因此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工商和税务登记是征税前提
  关于个人网店征税问题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达430余万元。今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关于电商征税的提案引发热议。随后,又有消息传出称,网店征税一事进入倒计时,相关部委已经开始商讨具体收税措施,年内可能正式向网店征收5%营业税,但该说法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很多个人网店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所以一直争议要不要办理工商登记。而这次的意见稿中称:按照现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有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征税的前提在于要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如若不登记,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也很难操作。由此看来,短期内还不会对个人网店进行征税。
  雇“水军”恶意差评最高罚3万
  而关于实名登记的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淘宝等大型购物网站开店的个人卖家,都需要上传个人身份证副本,且网店卖家身份还要经过层层核实,虚假信息的卖家都不能通过审查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扩充,拟禁止从事7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强调,网店雇“水军”恶意差评最高罚3万;同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拟提高罚款额度,除警告和责令改正外,还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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