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国税局抢前抓早,超前谋划,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党组重视,起步扎实。7月初,省局就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总局动员大会结束后,省局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的同时,迅速建立了组织机构,提出要态度鲜明,高认识、揽责任、找根源、讲方法、解难题、办实事,制发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推进计划表,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
二是学习深刻,氛围浓厚。省局党组中心组先后4次开展集中学习,交流体会,碰撞思想,每名党组成员都撰写了学习体会。各党委、党支部分别组织了8次以上集中学习,保证了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省局还举办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是深入调研,倾听意见。省局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国税网站和纳税服务平台开设专栏、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以及召开不同层面的国税干部、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四是发现问题,边学边改。省局两次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征求意见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制定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更好服务纳税人 服务基层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改进作风 服务纳税人 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跟踪问效,做到有的放矢、有效解决。
五是大力宣传、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集中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已在内、外部网站上发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30篇,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