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 正文

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大猜想

2013-08-02 14:16:15来源:中华财税网

  被列为今年改革计划重点之一的消费税改革正在加速推进中。由于现行消费税涵盖了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实木地板等14个广泛的税目,因此此次改革的“风声”也聚焦了相当大面积的关注。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自199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我国经济社会翻天覆地的发展历程,也曾在2008年9月进行过一次大的调整,但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变化,现行的消费税制又再一次走到了“应时而变”的节点。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7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时也明确透露:“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合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制度。”

  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呼之欲出,这既是基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的变化,也有鼓励和扩大消费之意。那么即将到来的改革方向何在?可能取得怎样的突破或面临怎样的风险?改革又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我们通过对化妆品、奢侈品、休闲服务、家居建材以及烟酒等5大行业的深入采访,以及业内专家的理论探讨,来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力图勾勒出本轮消费税改革的全貌。

  消费税改革与时俱进

  “消费税改革是必然的。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税也必然要随之进行调整。”广东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姚凤民教授对此次消费税调整的风声表示乐观,“消费税改革已经被列入本年度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相信不用等太长时间,相关政策就会出台。”

  姚风民认为,消费税制调整的重点将在于调整税目。比如,手机、化妆品已经很普及,不宜继续作为“高档消费品”征税;在生态环境恶化的背景下,资源类的产品也应该由从量税变为从价税,促进对环境的保护。

  在广东流通业商业协会执行会长黄文杰看来,消费税本身的作用就是起到调节引导作用的。因为产品的销售情况会反馈给企业的生产环节,所以,从产品的终端入手来进行消费税的调整,有利于促进产业的调整和升级。

  具体来说,黄文杰建议,从产品的品类来看,柴米油盐这类生活必需品应该减税甚至免税;但对于非生活必需品比如高端手表、高端手袋等则可以适当增加消费税。另外,从产品类型来看,如果产品的生产流程过程中会导致污染、影响环境和健康、或者能耗大等,也有必要通过增加消费税来提高其使用代价,以逐步地实现向健康、环保、低能耗的产品升级。

  或将增加国际贸易摩擦

  暨南大学国际学院副教授刘羽帆认为,总体来讲,我国消费税改革必然要承担起引领经济结构优化,促进消费需求健康化和维护生态环境、社会分配公平的职能,但她也指出,单凭消费税改革来达到预期目的并不现实,因此也要警惕改革措施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带来利益关系的扭曲等副作用。

  “作为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并不是构成我国税收结构的主要部分,我国当前的主要税收来源以营业税和增值税为主。”她说。

  此外,在谈到消费税调

  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时,她表示,消费税常常成为进口税的替代角色,对本国商品起到一定保护作用,因此消费税对商品在国际市场自由流通存在一定的阻碍作用。“在明细消费税征收范围和调节消费税税率的政策制定中,要注意政策调节引致国际贸易摩擦的可能性。”

  【日化行业】即使减税也很难降价

  据了解,目前我国化妆品各项综合税率加在一起后约为15%—60%,包括香水在内的化妆品进口关税已降至10%以下,增值税17%,这与其他进口商品差别不大,差别较大的是针对“高档化妆品”的30%消费税。

  2006年4月1日起,国家对化妆品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目,同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消费税率从8%上调至30%,增幅达22%。继续征税的化妆品税目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则另行制定。

  但是,由于消费者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范围并不了解,致使大多数消费者甚至代理商都认为所有定位“高档”的化妆品均含有高达30%的消费税,因此业内已有一个“公开的秘密”,消费税实际上已成为经销商抬高进口化妆品价格的一个借口。

  因此,日化行业专家吴志刚判断认为,即使30%的消费税被取消,这些化妆品产品也不大可能降低售价。一方面,消费税主要影响的是定价高的高端产品,即使降税,这些产品也需要继续维持高价以匹配高端定位;另一方面,即使目前消费税存在,大多数企业也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或多或少地进行了规避,因此它很可能本来就不包含在现在的价格中,因此即使取消也不影响价格。

  面对调价问题,记者所采访的企业也大都讳莫如深。不管是国内的企业如上海家化,还是外资企业如欧莱雅,均表示在税收调整政策定案之前不便做出猜想。而韩后品牌总监肖荣燊则大方表示:“消费税主要对定价至少在千元以上的高档产品征收,因此对绝大部分国内企业都不会有影响。如果降税的话,一些国际品牌的新产品以及电商渠道产品可能有所调整,竞争可能加大,但这对于我们来说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不是同一个level的直接竞争对手。”

  而对于消费税调整对行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吴志刚分析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对大品牌的OEM代工生产厂家将是重大利好,如香港美利国际、日本科玛、韩国Cosmax等;第二,百货商超渠道的税收门槛降低,专营店渠道的避税优势减弱,因此将有更多品牌选择进入百货商超渠道;第三,原本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大牌产品虽然不会降价,但其利润空间会大大增加,相应地在营销活动中的让利空间也会增加。“总的来说,对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奢侈品行业】加税或进一步加剧消费外流

  【高端休闲行业】“消费税实在不能再上调了”

  2006年,中国12年来首次调整消费税,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从2006年4月1日起,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开征之后,即出现不少代加工企业将带“高尔

  夫”三字的名字改为“体育用品”,淡化高尔夫产业色彩。

  据了解,高尔夫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即生产厂家在产品出厂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乘以相应税率所得的税额缴税。生产厂家坦言:“10%的消费税实在不能再上调了。”

  如果真的大面积增收消费税的话,我们做代加工的这些企业只有两条路,一就是关门歇业,另一个就是转移他处。东莞市某做高尔夫球杆配件的企业负责人表示,现在厂家的利润空间已经很小,基本上维持在12.5%左右,如果新一轮消费税上涨,球具的涨价将势在必行。

  那么,如果被列为消费税上调对象,高尔夫球场会员卡会否涨价?对此,广州某知名高尔夫球场负责人认为,对于球场来说影响不大,会员卡也肯定不会涨价。

  高尔夫行业的消费税生产环节征收,业内人士认为,消费税如果上涨会否提高高尔夫球以及球具的价格,仍取决于这种商品的需求弹性。

  此外,自从2006年游艇特别消费税开征以来,业内人士负面反应较多,无奈之余,开始寻找避税途径,又由于规范和法规的欠缺以及税收细则的不明确,造成游艇特别消费税的征收不统一、不规范。

  游艇特别消费税征收的条件有两个:1、船长大于8米;2、非营业性游艇。而事实上,业内人士透露,各地游艇特别消费税实际征收情况大致如下:进口环节全国是统一的,只要是大于8米的游艇,进口时征收总计约44%的税费;国内制造游艇外形的船舶有一部分是按客船、交通艇、工作艇设计、制造并办理船舶适航证书,同时确实是营业性的,基本都不用缴纳10%的消费税。

  “现在大多数游艇都是以公司名义拥有,极少数游艇是以个人名义登记注册,大多以缴纳营业税规避特别消费税,所以游艇特别消费税的开征,并没有达到原来设想的目的”,该业内人士这样说。

  广东流通业商业协会执行会长黄文杰表示,如果消费税改革实施,对高端腕表、珠宝等为代表的奢侈品行业很有可能成为被加税的目标。这会给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高端奢侈品在前两年所保持的快速增长的势头会进一步受到打击。

  其实,对于高端奢侈品来说,消费税的影响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在关税上。作为产品本身来说,消费税改革应该要和其他的税制改革相配套,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如果是消费税改革时对高端奢侈品加税,那关税方面则需要做一些调减。不然的话,就会造成奢侈品在中国的售价与国际售价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消费外流,也会给相关企业乃至产业造成较大的冲击。

  财富品质研究院院长、知名奢侈品专家周婷则认为,消费税是属于个人调节税,国家在消费税方面的调整实际上是属于消费平衡的杠杆。因为现在就国内的消费来讲,出现了一些消费不平衡的现象,譬如对于高端商品和中低端商品的消费的不平衡,通过消费税的调节来平衡比例失衡的状态。

  她表示,消费税调节在短期内会针对一些相对计价比较高的奢侈品,比如说腕表、珠宝、游艇等。对这些产品进行调整的话,影响会比较大,因为这类产品的价格基数比较大,一个微小的调整就可能会引起数百万的税费交纳。特别像游艇、飞机、豪车这类,其税费的调整对抑制消费需求的作用会比较明显,因为它们的费用太高了

  不过对于价格基数相对较小的品类,消费税的调节会带来一定的波动影响,比如对价格的影响,但总体而言,影响面和力度不会特别大,不会对单体消费者带来特别大的压力。

  对于高端奢侈品增加消费税,很可能会引起一个连带性的效果,导致消费外流,而消费外流则会引起附带效应,导致税收的流失。

  至于消费税调整会给民族品牌带来利好,周婷认为,“这不是由消费者决定的,而是由消费者偏好决定的。不是因为国外的东西贵了就会让中国消费者转而购买国内品牌。不排除有些人有‘越贵越买’的心理。”

  【建材行业】取消实木地板消费税呼声大

  按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实木地板为新增消费税税目,适用税率为5%。该文件的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对实木地板的定义、征收范围进行了详细描述。其中关键词是“以木材为原料”、“地面装饰材料”、“实木装饰板”等。

  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体现了国家保护木材资源的政策导向,有人据此以为凡以木材为原料的产品都要缴纳消费税,其实是不正确的。比如用于生产家具的胶合板也是以木材为原料,但不需缴纳消费税。

  2011年,中国地板协会曾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关于申请取消实木地板5%消费税”的报告。“毫无疑问,我们希望新一轮消费税的调整能取消实木地板5%的税,”业内人士坦言,当初征收时候,地板业利润较高,很多地板企业并不在乎,如今地板企业利润空间已经出现了很大降幅,不少企业运营困难,整个行业取消实木地板消费税呼声较大。不过,要取消这项税收,难度依旧较大。在地板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取消实木地板消费税将有利于提振销售,促进行业发展。

  【烟酒行业】可能不会有大的调整

  我国酒业一直都是一个高赋税行业。白酒的消费税计税方式主要有“从价税”和“从量税”(1元/公斤)。上一轮白酒消费税大调整发生在2009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根据《办法》,核定依据是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按其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其中对于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核价幅度原则上还应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选择。这一规定有效杜绝了此前部分大型白酒企业通过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将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避税的现象,却也成为助推白酒价格上涨的政策“推手”。

  “在目前白酒行业整体进入市场调整期消费不旺的背景下,再次大调白酒消费税的可能性较小,”资深从业人士杨先生认为,“如果要调,调洋酒(消费税)的可能性大一点吧。”因为上次消费税改革并未涉及洋酒。

  而“一九在线”董事长黄文雄向记者透露,今年酒类销售整体都不大好,连部分名牌白酒、洋酒都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有几款酒我们都是在亏本卖,我们今年甚至还针对一款高端洋酒做过买一瓶送一部iPhone手机的

  活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曾表示,会不会调整税率,要看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非税率越高就能收到越多的税,比如若税率调高,企业提价,但市场不买账,受益下降,那么税同样收不上来。

  烟草行业作为重要的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因其专卖制度和对利税坚挺的贡献率,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暨南大学国际学院副教授刘羽帆认为,对烟草的消费税调整需要充分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反应。首先,无论是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对烟草行业利税构成财政收入的路径依赖已经形成,而政府机构有可能采取一系列对烟草行业的优惠政策来冲抵消费税调整对烟草行业的冲击;其次,从中央和地方分税机制来看,增加消费税会一方面可能造成烟草利税比重的下降,降低地方政府的烟草利税收益份额,这在当前并不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关系;最后,消费烟草瘾性较大的群体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对烟草增收消费税所达到的调节消费行为的效应,很可能抵不过其中加重经济负担、减少社会福利的效应,从而强化整个税收体系令“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累退效应。

  “对于烟草行业而言,如果提高烟草消费税税率主要是以调整消费行为、实现税收结构战略优化为目标,那么这一目标有可能在上述三方面的反作用机制下事与愿违。”刘羽帆认为,仅仅将控烟寄希望于提高税率这一技术性并不强的政策,恰恰是对烟民群体和社会禁烟事业不负责任的体现。

  南方日报记者赵新星于冬雪许蕾周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