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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

2013-07-23 09:51:35来源:国税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十二五”期间,北京国税系统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纲要》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北京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北京国税事业的新发展,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国家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一)建强组收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切实把主要精力、物力、财力、人力放在组收工作上。积极抓好组织协调,形成横向联动、上下一致的组收工作机制。

  (二)强化收入质量管理。依据中央、地方两级收入目标与经济、税源发展变化状况,科学制定组收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组收措施。定期通报、分析组收工作进度和形势,及时排查、发现和解决组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收计划落实。加强税收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税收资金从应征到入库全过程的风险排查,切实防止违规调库、混库、退库等问题的发生。

  (三)提高收入分析预测水平。认真执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建立收入会商机制,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横向互动机制。密切上下互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经济、税源和税收收入变化趋势。进一步完善税收预测制度,定期开展税收收入月度、季度和年度预测,综合运用经济参数和企业申报数据,结合税源、税种结构,探索和创新收入预测方法,提升收入预测水平。

  (四)推进重点税源监控。紧密结合首都税源特点,牢牢抓住重点税源不放松,稳步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健全和完善市、区(县)两级重点税源管理体系,改进数据采集方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点税源的跟踪监控,发挥好重点税源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

  基本实现执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社会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

  (一)落实民主决策。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规则》,探索建立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集体审议规则》,进一步完善重大税收决策制度和程序,努力规范集体审批项目、标准、方法、程序等,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集体决策机制。

  (二)规范执法行为。围绕“一线两翼”建设,完善基础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建立行使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理由说明制度以及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调整、完善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标准。整理制定北京国税系统涉税事项办理规范,梳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涉税事项。探索建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和公职律师为一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的可行性,降低执法风险。     

  (三)加强执法监督。对新出台的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管理、财务管理措施和国家税务总局、市局的重大税收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重点督查。开发建设督察内审信息监控平台,对税收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和重点督审。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和备案管理。加强对税收执法和征管工作中的差异事件分析,统一执法口径,纠正执法偏差。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行为的通报与惩戒。

  (四)开展法律救济。探索建立和规范税务争议调解制度、税务行政复议基础制度和税务行政赔偿等制度,完善税务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三、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有效落实

  努力做到国家各项税制改革举措和税收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各项税收政策管理执行到位,切实促进国家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

  (一)抓好国家税收调控政策落实。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首都经济发展。及时了解国家税制改革举措信息,密切联系首都经济特色和发展方式制定落实预案。着重抓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出口退税及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政策。重点抓好北京中关村区域经济发展、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总部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的落实,推进首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实现。

  (二)抓好货物和劳务税管理。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调整和消费税改革措施。规范货物和劳务税业务征管流程。进一步完善一般纳税人认定和管理、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和审批、纳税申报等业务流程。制定《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办法》,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三)抓好企业所得税管理。推进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实行分行业、分规模为重点的专业化所得税税源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管理机制,加强预缴过程控管,深化预缴期间税收分析和有效管理,实施汇算清缴全程管理,完善纳税申报办法,开展汇缴管理政策培训。

  (四)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加强国际税收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反避税管理、调查、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规范同期资料管理,加大反避税行业调查、调整补税力度,探索试行反避税案件专家会审制度。完善非居民税收第三方信息的使用机制,引导跨境税源主动纳税;强化非居民重点税源的税收经济分析,把握规律,识别风险;夯实非居民日常管理基础,把管理和服务有效结合。做好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完善后续跟踪管理;加大对滥用税收协定的事前预防管理、事中调查和事后调整。利用情报交换等国际征管协助手段打击跨境交易中的逃避税行为。积极研究实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五)抓好出口退税管理。形成专业分局与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的业务协作沟通机制,实现征、退税良好衔接。完善出口退税计划管理,建立以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流程管理系统为载体的工作模式,严格审核审批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实现“严审快退、应退尽退”。积极推进与海关、外管局、外交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做好内部监管和打骗防骗工作,加强出口退税执法检查和大案、要案检查。强化风险管理,规范出口退税日常工作。

  四、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

  按照“规范一线,发展两翼”的新思路,实现一线工作规范化,一线流程标准化;纳税评估系统化,税源管理专业化;案源管理集中化,稽查监控实时化。力争各征管绩效指标和主要纳税遵从指标在全国税务系统位居前列。

  (一)完善征管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相关征管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与税源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配套制定征管数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征管数据校验和数据质量考核制度。继续推进“一窗通办”模式,完善办税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二)规范一线征管工作。规范和简化税收行政审批、审核工作流程,明确界定行政审批核查环节职责,前移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实现分类审批、分级审批和集体审议,形成对审批核查工作的配套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和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把纳税申报、行政审批等分解到征收大厅和后台专业评估,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总体三分”,规范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操作方法和操作流程,压缩一线执法弹性空间,逐步减小区域执法差异,降低一线执法风险。

  (三)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以流程管理为导向,重新整合、优化和规范税源管理部门职能,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减少税务管理的纵向层次,把征管力量和资源向重点税源集中,实现分级集中管理重点税源,按“属地加行业”管理中小税源,使有限的征管资源合理配置,探索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管理层级。

  (四)强化征管工作绩效管理。完善征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考核环节和指标,健全完善以计算机核算为主、以人工考核为辅的动态监控考核机制。创新征管质量考核方式,取消征管“六率”考核,合理完善监控分析指标体系,统一业务技术口径。积极研发遵从风险评估模型和税收流失测算模型,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税法遵从度和征管质量方式,促进征管绩效全面提高。

  (五)健全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建立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专门机构,构建由市局专业局及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专门机构两级归口管理,统一部署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六)完善纳税评估运行机制。以风险管理子系统为平台,形成纳税评估工作部署、实施操作和信息沟通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完善纳税评估与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的横向联动机制,建立适应北京国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实际的风险应对机制。

  (七)建立纳税评估模型数据库和税收风险特征库。不断拓展获取第三方信息的渠道,丰富、完善预警指标体系建设。以构建北京特色行业和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较大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健全所有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形成纳税评估模型持续优化完善机制。注重建立具有大企业管理特色的大企业纳税评估模型。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为基础,整理、归纳行业税收风险点,分析寻找税收风险发生规律,总结、确定行业税收风险特征,逐步形成税收风险特征库。

  (八)积极推行一级稽查管理模式。以“一级稽查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积极改进和创新检查方式,全面完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合理界定稽查各环节工作职责。完善一级稽查管理模式相关基础制度和工作指南,在检查环节推行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依托信息管税分类设置工作部门,促进分级分类稽查。完善科学选案工作机制,建立案源信息库,拓宽案源信息渠道。

  (九)加强大企业管理。探索制定大企业划分标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大企业集中管理试点,全力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科学划分和细化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流程,明确大企业监管范围,努力强化税源监控分析。积极利用国际税收、“走出去”服务、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工作成果,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提示和指导。完善大企业税收遵从协议管理,落实大企业年度遵从报告。

  五、推进纳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制度完善、平台健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评价客观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一)着力打造12366服务平台。落实国家税务总局12366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咨询热线。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工作,实现12366热线知识库的运行维护以及对全国12366热线服务的指导和监控等职能。拓展12366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和完善短信服务、传真服务、发票查询、远程坐席、网上在线咨询等功能。编辑“12366热点问题汇编”等宣传资料,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二)持续抓好税收宣传。落实税收宣传“三同步”,加强税收政策、工作流程、纳税人权益和办税程序、税收征管措施的宣传辅导,突出政策解读,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情权。丰富税收宣传手段和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电视、广播、报刊、12366服务热线等,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加强税收宣传月和发票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推进税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强化社会化宣传,努力促进税法遵从。

  (三)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税务网站群、专业化纳税服务热线,推进品牌化纳税服务建设。建立办税公开信息平台,面向纳税人开通基于互联网、短信、12366热线的实时查询服务。统一全市办税流程,进一步规范内部文书流转,建立办税业务流程外部监控评议机制。开展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和效率的调查研究,优化窗口职能,一窗通办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业务实现全市同城通办。

  (四)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贯彻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关注纳税人服务需求,持续改进服务工作。完善信用管理,逐步将纳税信用等级纳入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用,引导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

  六、优化现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整合现有信息系统,着力构建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和综合税源管理分析平台。落实金税三期工作部署,实现以金税三期工程为标志的现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一)加紧升级改造信息化平台。完成税源专业化管理平台研发,升级改造现有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查询统计、征管状况分析、报表管理、风险管理、政策评估和绩效管理等子系统,实现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风险预测等功能。开发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联动、纳税评估、大企业纳税管理分析等模块,集成现有的数据质量监控、横向数据交换系统,增加宏观数据展示模块。促进与市政府、海关、外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信息数据利用水平。

  (二)提高办税信息化程度。加快建设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提供全天候在线服务。完善网上办税平台申报、认证、抄税和出口退税功能,建立起开放式、交互式、一网式的专业化出口退税服务网站,实现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网上申报、数据检索和政策咨询。全面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积极推进场所出具、邮寄投递、网上开具等多种方式的缴税凭证开具工作。 

  (三)加紧“数据中心”建设。结合金税三期实施规划,做好金税三期的应用落实工作,筹建北京国税系统数据中心。 

  七、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切实做到“收好税、带好队”,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落实巡视工作制度,完成第二轮巡视和整改情况检查,开展第三轮巡视工作。

  (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制度。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疏通不同部门干部交流渠道。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抓好干部任职期间的监督考核机制。

  (三)完善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从基层公开遴选干部到市局机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税收工作需要的公务员考录、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对现有公务员实施分类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人员向业务一线岗位倾斜,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的配置力量。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完善系统各级人才库建设。

  (四)创新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能力培训、专业化骨干队伍培训和基层一线干部在岗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推进三支队伍建设。实施专家型人才培养工程、岗位达标工程和青年公务员培养工程三个系统工程。推进网络培训平台、基地培训平台和在岗培训平台三大培训建设。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材建设和培训课件的开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北京国税系统各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能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强化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服务大局,保证税收中心任务完成。

  八、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坚持“阳光、效能、平安”的教育理念,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强化管理、责任、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构建廉政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大宣教格局,积极搭建新平台,运用新载体,使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常抓常新。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努力完善责任体系,抓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点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和“两权”运行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三)完善惩防体系。围绕“一线两翼”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建设,同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内控机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全过程,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督运行机制。

  (四)加强督察内审工作。强化内部督察审计,做好税收管理、财务管理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审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性督察审计,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的作用,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

  九、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使北京国税系统成为上下和谐、形象良好的税务机关。

  (一)忠实履行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规则,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追究,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调查研究。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税收课题调研。完善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机制和调研问题处理反馈机制。突出税收政策研究,抓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和政策落地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健全和落实对内对外政务公开制度,畅通纳税人和干部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主动化解矛盾,增强机关凝聚力。坚持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呼声,在人、财、物上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精简会议,规范公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积极参加北京市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塑造北京国税系统良好形象。

  十、强化税收服务保障

  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在保证税收工作顺利开展上有所作为,有所创新。

  (一)抓好经费保障。完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落实财务公开,促进各级财务会计人员依法理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随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务决算分析和问题汇报,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度。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节俭办事,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完善政府采购决策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

  (二)搞好政务保障。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信访工作规定。深度挖掘信息综合利用,提高信息利用价值。制定系统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电子文件的形成、办理、归档、利用。

  (三)做好后勤保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食堂及物业管理工作,建设节约型税务机关。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卫措施。

  (四)注重环境保障。深入推进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态文化为内容的税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评选和“爱祖国、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涉税舆情引导,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分析预警和科学研判,建立并完善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形成舆情、信访、应急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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