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省局在借鉴外省、市和其他行业的廉政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中实行廉政监督提示卡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今后,全系统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执法时会将《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和廉政监督卡一起发放给纳税人。纳税人在对国税稽查人员廉洁、文明执法方面的情况进行逐项评议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将廉政监督卡寄回省局。也可根据廉政监督卡公开的省局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进行实名举报,主动监督国税干部。
省局对纳税人评议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定期汇总梳理廉政监督卡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向各市地局进行通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廉政监督卡制度已在省内石油、石化(不含原油生产)和部分商业银行开展的省、市、区联合检查中开始实行。省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思路和方式,努力提高国税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