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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阴阳合同”盛行 涉嫌违法避税

2013-05-17 09:13:54来源:中华财税网

  随着北京版“国五条”细则落地时间的推移,目前北京出现了很多购房者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的行为。表面上看,这种行为帮助购房者节省了部分费用,但业内专家提醒,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非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会给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现象:“阴阳合同”避税盛行

  “近期,我看上了石景山区苹果园桥附近的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目前,苹果园附近的市场成交价普遍在30000元/平方米左右,这样算下来,我想要购买的房子的总价应该在240万元上下。但是按照目前苹果园附近的过户最低指导价仅为15000元/平方米来计算,我想要购买的房子的总价仅为120万元。即在计算差价的20%时,我完全可以按照苹果园的过户最低指导价来签约,而不是按照实际成交价230万元来交税,这样可以节省下来一大笔税费。”购房者李先生表示。

  据一位中介机构的经纪人介绍,在交易中,买卖双方一般签订的合约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而他们在住建委进行网签时则会按区域最低过户指导价进行网签。由于政府在征收相关的税费时是以网签价格为基数的,因此采用这种“阴阳合同”的办法,可以帮助购房者实现少缴税的目的。

  提醒:相关风险不容小觑

  从表面上看,用“阴阳合同”可帮助购房者节省部分费用,但专家提醒,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非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军表示,从行政的角度来讲,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在二手房的买卖中,未满五年的房屋需交纳一定的税费,比如,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这种利用“阴阳合同”进行交易是一种避税行为,是逃避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这需要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情况一旦查实,行政机关有权对有纳税义务的一方追缴税款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另外,李振军律师提醒,从客观上来讲,采用“阴阳合同”进行交易还容易引起一些民事纠纷。比如,在交易过程中,网签的价格是150万元,但实际成交价格是350万元,相差200万元。虽然,网签是在网上进行的,但是也需要双方签字认证,因此,从形式上来讲,网签的合约和实际签订的合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买方就会主张按照网上的签约价格来执行,而卖方则会坚持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来执行,这样容易产生民事纠纷。即便法庭最终确认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格来交易,由于卖方在交易环节中涉嫌避税,也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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