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武汉东湖高新区18日推出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将近500户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从中受益,减税超过500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研发设备仪器维护费、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等被列入加计扣除范围;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到8%,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对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项财税政策的试行期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为期三年。据了解,此次获批的试点还包括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均是比照中关村(5.36,-0.08,-1.47%)在2010年底获批的试点政策。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亚民表示,试点范围的扩大,标志着我国在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税收政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给企业带来了看得见的利益,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