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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营改增”一季度减税6000万

2013-05-07 09:56:53来源:中华财税网

  受部分外省市“营改增”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季度累计实现结构性减税6092万元,为自治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季度,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认证新增税率为6%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763份,进项税额5287万元,减税税额为5287万元。认证11%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3008份,进项税额2740万元,由于交通运输业原运费发票按运费金额的7%抵扣,经计算,这部分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减税税额为805万元。按地区分析,北京、天津和上海开具的发票占比较高,分别占总减税税额的40.5%、24.8%和16.6%.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6%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北京开具的3515份,减税税额2311万元,占43.7%;天津开具的3106份,减税税额1432万元,占27.1%.交通运输业11%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北京开具的896份,减税税额157万元,占19.5%;上海开具的647份,减税税额224万元,占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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