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厦门市地税系统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月27日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地税系统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是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的承上启下年,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为主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两个提升”即“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服务品质”为主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着力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推动我市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全面提升队伍道德素质
〔一〕深化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始终突出学习十八大、宣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这条主线,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凝聚力量,切实把十八大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转化为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做好我局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福建精神、厦门特区精神、福建地税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筑牢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基础。市局将在下半年开展一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活动,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
〔三〕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关于道德建设内容为指导,按照机构健全、场地规范、活动常态、资料齐全、重在成效的建设标准,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活动形式,围绕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作一个承诺、送一份吉祥“七个一”流程要求,大力推进“道德讲堂”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办“省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活动不得少于每月一次”的要求,由市局统一安排,各基层局轮流组织承办,打造有厦门地税特色的道德讲堂品牌。对每次开展的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档。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道德讲堂建设的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地税文化建设
〔一〕深化“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把“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七一、国庆等节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二〕推进经典诵读活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深化和丰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内涵。以机关党委为活动的牵头单位,党工青妇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工作,确保本年度各项经典诵读活动落到实处。今年第四季度将举办系统第五届以经典诵读为主题的文艺汇演,节目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反映四年来我局开展经典诵读的成果且能体现集体参与性;同时积极参与2013年厦门市经典诵读节活动,充分展示厦门地税系统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成果。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地税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要运用多种资源,开辟耳濡目染的廉政文化传播渠道,创建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平台,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继续引导工作人员以“阳光心态、提升素质、快乐工作”为目标,精心组织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努力构建更加优美的地税环境、更加和谐的地税团队、更加幸福的地税家园。
三、用心打造纳税服务品牌
〔一〕提升“纳税人之家”内涵。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对税法和日常税收、社保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和税收秩序;科学简并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及环节,实现涉税事项窗口即到即办和提速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税服务承诺时间,推行免填单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扩大即到即办事项、自助办税服务系统使用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范围。
〔二〕完善“电子地税局” 服务功能。要不断完善对外服务系统,简化操作流程;扩大网上涉税业务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探讨和开发网上发票兑奖、发票短信兑奖等功能,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纳税服务品质;加强手机〔WAP〕网站建设,丰富和完善厦门地税手机、平板客户端应用功能;建设网上纳税人学校,提升涉税培训服务;继续拓展微博应用平台,加强互动沟通和涉税舆情监控。
〔三〕整合“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相关资源。进一步整合咨询服务资源,做好总局版的12366税务咨询语音服务系统和知识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推进12366热线专业化咨询服务,让每个咨询者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并能真切感受到“听得见的微笑”。
〔四〕提高“纳税人学校”知名度。加大培训力度,注重纳税人意见建议的收集,改进培训方式和手段,提高“纳税人学校”的知名度。办好“网上纳税人学校”,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打造优质涉税服务品牌。
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日常税收工作,把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宣传与开展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完成各级文明办部署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贡献力量。同时要发挥好党、工、青、妇等组织在志愿服务方面的作用,真正落实“人人都是志愿者”、“周周都有志愿服务活动”的承诺。
〔二〕加强联创共建活动。要深入开展新一轮城乡共建活动,下半年市文明办将组织各级文明单位重新签订城乡共建协议,各单位要按照协议积极开展共建活动;要按照省局陈青文局长提出的“美丽乡村”的要求,帮助农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化与社区的共建内涵,提升共建互助的层次和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和创新;要不断创新双拥形式和办法,注重智力拥军、科技拥军,加强互动,提高拥军含金量。
〔三〕落实志愿服务培训。为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我们的志愿服务品牌更具特色,市局将结合季度政策培训对科〔分局、所〕长进行服务理念的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建立起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平台,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技能等培训,在强化志愿服务理念的同时,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落实文明单位考评指标
〔一〕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按照各级文明办要求,下半年将进行第四批〔2012-2014年度〕全国文明单位、福建省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的届中复查及厦门市第十四届〔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的考评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各项考评指标,认真查找差距,上半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届中复查和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文明礼仪,大力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厦门人”活动;大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促进“文明用餐,节俭惜福”良好风气的养成;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 文明行车、“禁烟行动”;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力度,严格控制车辆违章,确保每季度车辆违章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大力开展网上道德建设,抓好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传播行动,充分发挥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
六、着力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今年是福建省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第二年,6月份省文明办将组织开展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主要测评各窗口行业在履行职责、行政执法、服务群众方面获得的社会认同度。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文明委下发的《关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方案》〔闽文明委〔2012〕10号〕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要围绕“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情暖纳税人、满意在地税”活动,促进各窗口行业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窗口建设。各级办税服务厅要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的意见的通知》〔闽地税发〔2012〕14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打造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办税服务厅,增强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水平,营造温馨、舒适、便捷的办税环境。市局确定的省、市级示范窗口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真正起到带头示范、引领辐射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提高办税效率是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因素。要以省局开展的“十佳税源管理服务标兵”和“十佳办税服务标兵”选拔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业务素质。要通过开办“纳税人学校”、税企座谈会、下企业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纳税人的需求,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密切征纳关系;全面践行“无过错推定”原则,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