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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网购可获发票 国税总局称正调研电商征税

发布时间:2013-03-13 10:59:36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26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今年4月1日起,网络发票将于全国推广实施。有专家指出,这可能是为电商征税打基础。对此,有专家认为,推广网络发票意味着网购价格优势将被大幅削弱,消费者网购将需要交纳税款。

  政策动向

  试点去年开始 今年推向全国

  《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事实上,《办法》的出台并不意外。去年,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沪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网络发票呼之欲出。而《办法》的出台,使得网络发票在全国推广的步伐加快。

  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上对其进行完善,既要促进发展,又要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有相关研究中心对此预测,政府今年将出台关于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已是大势所趋,如果相关税收政策在今年落实,网上零售类电商的经营成本将上升,产品价格将上涨,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影响。2013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增速将减缓至40%至50%。

  中央财大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网络发票相关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向互联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特别指出,“对网络交易进行发票管理,是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一个重要前兆,国家有可能会加速相关的纳税试点和政策出台。”

  网民吐槽

  担心网店将成本转嫁消费者

  价格优势无疑是网购相比传统商业更有吸引力的主要因素之一。上述研究中心认为,网络发票的推广普及,一方面会增加网店的经营成本,需要交纳的税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另一方面,网络发票的推广将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这一市场“潜规则”,有助于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从近两日网民的讨论声看来,其并不领情。网购消费者大多认为,征税后网店商品涨价使得他们需要“多付款”。新浪微博用户“YoYo微笑微笑”表示,“开发票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保障,可网店也缴税了那岂不是跟实体店一样也要对商品加一定的价?!

  在淘宝母婴用品销售的吴紫瑶对记者抱怨,一包价格160元左右的花王纸尿裤,如果顾客需要开具正规发票,价格会上浮20元左右。她称,“一旦纳税,对网店的影响恐怕挺大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大多数自主营销型B2C网商平台已经具备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但很多个体卖家依然没有实行规范化运作,也没有缴纳税款。

  在阿里集团今年1万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份额中,天猫的贡献率仅为20%,绝大多数交易额仍来自于淘宝店大量的个人卖家。但淘宝网对此回应,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而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

  若对电商征税

  应按营业额分档次实行

  ■专家看法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带着自己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共36条)参会,称为民间电商法“36条”,以议案形式提交全国人大。此举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电商是否应该征税的激烈讨论。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对中小企业、对个人创业的支持,在对网店征税时应该按营业额分档次征收,对营业额较小的设立免征额,而不是一刀切。

  知名IT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施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但征税对象主要为像东京、国美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因为公司本身就应该缴纳税收,而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刘恒分析说,国家对电商征税或是势在必行,比较大可能性是将采用首先试点,逐步扩大的策略。“首先,要规范网络发票,这是最基本的;其次,对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网店,可能会要求其去进行工商、税务、网银登记,提高这些网站的商业地位;再次,对网店的销售收入进行审查,从而制定税收政策。如果快的话,这一系列进程可能在3年内完成。”(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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