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应掌握的会计基础知识

2013-01-22 14:56:11来源:网络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的规定,我局制定发布《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税务机关一项重要的执法权,为规范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防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省级税务机关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制定具体的裁量标准。

  二、“公告”的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对单位或者个人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四)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六)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七)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这些方法相互配合运用的程序是: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

  2.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

  4.对账簿记录通过财产清查加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

  5.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资料和其他资料,时行必要的加工计算,编制会计报表。

  本“公告”遵循以下三方面原则,一是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三是处罚幅度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裁量基准全篇分为八章六十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就裁量基准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作出规定;第二章至第七章(共四十九条)规定为“税务登记”(共七条)、“账簿管理”(共四条)、“完税凭证和发票管理”(共十九条)、“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共一条)、“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共十五条)、“纳税担保”(共三条)等;第八章为附则(共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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