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年底需清查的内容

2013-01-16 14:57:56来源:网络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