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税 > 正文

公务员调薪:养老金并轨下的必然产物

2015-07-02 09:32:09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历年来,不论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国家推出的调薪政策不可谓不多。除依照不同时期的经济水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外,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资水平也纷纷有了相应调整。
  对企业退休员工而言,国务院早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就已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发展企业年金等十一个方面对企业退休员工的工资组成进行了多层次的调整。
  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由此前的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也逐渐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形成了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而良好的养老金增长机制也缩小了不同身份下的工资差距。
  企业年金的建立则更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
  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说,由于此前养老双轨制的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不用参缴个人养老保险,其工资水平无疑会与企业的工资水平形成差距。
  随着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提出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不论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其养老待遇都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社保领取养老金。
  如此一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将有所下降。而要在实现养老金并轨的同时,减少其工资落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成必然趋势。故而,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即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面对此种情形下的涨薪,许多舆论却并不买账,仿佛进入了“逢涨必骂”的先验性判断。有观点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身已是福利优厚,再次涨薪只会加大工资差距,引发不平衡。如此批判,仿佛刻意忽视了此次基本工资调整的目的。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非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由于此次调薪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需要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李忠介绍说,对个人而言,此次工资调整需要算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
  显然,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亦将实行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机制。而依照政策标准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从某方面看正是为了弥补养老金并轨带来的工资落差。可以说,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涨薪热潮,是养老金制度改革下的必然产物,而非“再次为公务员谋福利”。
  因此,面对“公务员涨薪潮”,社会舆论都须理性看待,所关注的重点也不应局限于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幅度,而应是在其基本工资得到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能否趋于平衡,现存的收入分配差距能否得到实质性改善。
  总之,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中,我们应看到国家旨在完善薪资结构和调整收入分配制度的意图。整体而言,一系列的工资调整政策并非仅仅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是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上进行系统性调整,使收入分配达到真正公正平衡的目的。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