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阵痛,渴望求突破
临沂市金兰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以货运配载为主体,园区内现有物流公司124家,其中一般纳税人35家,小规模纳税人89家。李宗青所说的“阵痛”,园区内30多家一般纳税人都有切身体会。
李经理曾算过一笔账:在物流企业的成本构成中,人力成本、折旧损耗占三成,燃油成本占三成,过路过桥费占四成。在构成成本的众多来源中,人力成本、过路过桥费、房屋租金和车辆保险等费用占到总成本的2/3,这些项目都是不能抵扣的,剩下的能抵扣的项目,执行程度也不高。“我们的货车在路上加油,但是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花钱缴了税,但是不能抵扣,税负肯定要上升的嘛!”李经理一脸苦笑,显得有些无可奈何。“阵痛肯定是有的,但从长远来看,这是破解行业发展税制瓶颈的关键一步,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能理解,也在努力适应这种变化,我们还是能承受的。”
虽然还有一些“阵痛”,但是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物流企业来说,“营改增”为他们带来的“甜头”正在慢慢地显现。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自有车辆近百辆,可调用社会车辆2000余辆,形成了覆盖全国23个省份的运输网络。“虽然2014年我们比上年多缴纳了将近100万元的税款,但我们销售收入翻了三番,整体税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4个百分点,这就是税制改革给我们带来的红利,对我们企业是一件大好事。”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志英对“营改增”改革极为认可。
而临沂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更具有代表意义。顺发物流2014年上半年缴纳税款尽管同比上涨了2.2万元,但是由于年初企业购买的4辆货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的税款累计可达4.4万元。相比之下,整体税收负担减少了2.2万元。“还是感觉蛮高兴的,这在之前都是没法抵扣的。我们公司一共有20多辆车,也都快到更新期了。去年我们更新了4辆,剩余的16辆明后年也要更新,这样负担就更轻了。如果这些车辆的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也能够抵扣的话,就更好了。”该公司李经理表示。
享红利,释放更彻底
在试点改革初期,税务人员也曾面临着纳税人许多的不理解,特别是许多小规模纳税人听说可能会增加税负后,更是消极回避着税务人员的解释。有的纳税人说:“什么‘营改增’、‘营改减’的,我们只要缴税就行,给国税、给地税不都是给国家了吗?”面对这种情况,临沂市国税局联系诸多媒体全面报道,开展详细的政策解读,最终实现了平稳过渡。
试点后不到两个月,纳税人就尝到了“甜头”,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赵女士在天源物流城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门面,主要开展一些配载、仓储等业务。作为一家小规模企业,原来一直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变成了按照3%的税率纳税,税负下降非常明显。仅2014年5月~7月缴纳的税款就下降了1.1万元。
与赵女士相比,在其隔壁经营的临沂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则更加明显。以2014年1月~7月申报数据为例,作为一户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如果按照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的话,公司需要纳税8.3万元税款;但是现在按照3%的增值税税率,只要缴纳5万元税款,减税额为3.3万元。该公司王经理高兴地说:“这项政策对我们的扶持作用相当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我们的业务量也不断扩大,别看只下降了2%的税负,却意味着我们能够多雇佣几名业务员。在这种连锁作用的带动下,无形中也增加了我们的业务承载力。”
据了解,临沂市兰山区有800多户物流企业,小规模企业在600户左右。经测算,2014年1月~7月,该区物流业“营改增”累计减税155万元,直接受惠企业400多家。
谈未来,共同在期待
在谈及未来的发展时,临沂市物流协会会长高娟充满了期待。其实她的期待也正是临沂市物流企业共同的心声:
首先是希望继续扩大“营改增”的范围。将与物流业联系紧密的其他行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如保险业、金融业等。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通过改征增值税,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其次是希望能够放开抵扣项目的限制。特别是对于占物流企业成本比例较高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仓库租金等,应该考虑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对于一些相对固定而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如燃油消耗、修理费等)能够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切实通过逐步推进,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再次是希望全面加强发票的管理。随着物流业增值税抵扣发票的需求量上升,在个别地区和环节可能会出现虚开的现象。税务机关应该严惩改革过程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为物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