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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7 10:02:37发布者:上海市财政局浏览量:2596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0月25日。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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