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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公交公司每年有望减税上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3-02-27 16:37:55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469
       据悉,“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原来无法抵扣进项税服务,现在将获得抵扣,很有可能减轻其税收成本。“根据目前我公司的测算,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公司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总体将基本持平,我们原先每年缴纳的1150万元左右的营业税将不再缴纳,此项税收政策将大大缓解我们公交企业的资金压力,使我们能更好的为锡城市民服务。” 据我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

  “无锡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们征管的重点企业,一直肩负着锡城公交运营任务,作为此次‘营改增’试点企业,我们对其格外关注” 据市国税一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公交行业具有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特点,它紧密关系着老百姓的日常出行,为此我们将公交公司列为重点服务企业,在‘营改增’试点期间,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服务,及时就企业关心的补贴收入、提供无偿服务等征税问题予以答复,并加强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发挥好‘营改增’政策的惠民作用。”

  据国税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公交公司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购车补贴、燃油补贴、亏损补贴、票价补贴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公交公司按规定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的客运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公交公司给予乘客月票、IC卡等票价优惠,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情况,不需要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销售额。

  据了解,我市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已有一个多月,随着各项税收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也逐步开始显现。另据国税部门介绍,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和行业的逐步扩大、抵扣链条的逐步完善,及试点企业业务范围的不断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到位,“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效果也将进一步显现。

 

                      来自无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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