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7月2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推进两年多来,超过96%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2012年1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上海实行营改增试点,试点地区和行业逐步扩大。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纳入试点。
目前,营改增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全国,行业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试点纳税人户数达34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占19%,小规模纳税人占81%。
从今年上半年减税情况看,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
从今年新纳入试点的行业看,铁路运输业纳税人1356户,减税7亿元;邮政业纳税人4136户,减税0.1亿元;电信业纳税人17051户,减税2亿元。
当然,营改增的效应不仅体现在减税上,其为行业分工不断细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税收环境,促进了试点行业发展。
税务总局介绍,营改增试点行业中,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3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0.1%,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税收增长17.4%,均明显高于同期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和其他大多数行业税收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