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本周二联合发文规定自2014年起到2016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此前为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若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全国小微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近95%,解决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七成以上,贡献五成税收、六成GDP,毫无疑问,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而此轮税收优惠新政有望惠及目前国内超过1000万家小微企业,但请注意,只是“有望”。
不妨先做一个简单的计算,一家年收10万元的小微企业,若按之前20%的税率,年纳税额为2万元,按此次新规则可少纳1万元。看似是完成了对小微企业税收的减免,但这里有一些现实问题。首先,为了减免这1万元付出的成本有多少?目前的税收政策要求所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接受税务稽查,这就意味着1)小微企业需要额外花费成本请财务人员进行合规的会计核算;2)税收稽查或暴露企业之前存在的问题。对成本敏感性更高的小微企业主势必会拿这1万元的减免和为了合规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比较;其次,政策的传导是否通畅,小微企业主能否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最后,地方在具体落实中会否新加一些细则、意见等来提高门槛?调查数据在一定程度证实了上述疑问:日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发布报告显示,在2011年国务院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万元提高至6万元时,报告调研的1447家小微企业中获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仅有17%.而工信部去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在被调查企业中税收优惠政策完全落实的不到四成,不清楚相关惠企政策的企业高达一半。
而在当下经济发展放缓、税收增速下降、用工及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大背景下,相比不易实现的减税“节流”,帮助小微企业“开源”解决融资问题或许意义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