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双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14-07-18 16:43:54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A公司拥有B公司18%的股权,2006年B公司以价值5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3年以上往来款等)置换A公司评估值为5000万元的房产,请问账务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有两种计量基础。当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A、B公司为关联方,若A、B公司的定价公允,则其账务处理为:

A公司: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收账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最后,A公司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余额的方向: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B公司:

借: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贷:主营业务收入 (存货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长期投权投资转让收益)

应收账款等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支付契税及交易费用等)

(责任编辑:洛熙)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