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将投资信息、投资者数量等信息备案,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特点。张晓军对此表示,私募基金备案基本信息非常简单,且协会制定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存在“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的问题。
私募基金备案信息非常简单,不存在“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问题。
对于近日市场上私募基金备案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特点的观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回应称,为便于对私募基金运行进行事后监测,私募基金备案是必要的,此外,证监会还将着力于完善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
张晓军还表示,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投资者保护“国九条”提出的八十多项政策措施,有的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此外,对于市场上存在的“荐股软件”,张晓军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私募备案不涉商业机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将投资信息、投资者数量等信息备案,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特点。张晓军对此表示,私募基金备案基本信息非常简单,且协会制定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存在“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的问题。
张晓军介绍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备案时应当“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为便于对私募基金运行进行事后监测,这一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其中,“投资者”信息仅涉及可能用作“拖斗”、“拖拉机”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名称(法人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的名称无需填报)。
“由于要求提供的基本信息非常简单,且协会制定有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存在"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的问题。”张晓军说,从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看,仅涉及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其中的“主要投资领域”,根据协会登记备案系统的设置,仅要求选择填报是主要从事二级市场证券投资、还是股权投资或者创业投资等大致投资领域,不涉及私募基金的商业机密。
为促进私募基金健康发展,发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证监会还将着力于完善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一是推动财税部门完善财税政策;二是推动解决私募基金长期资金来源问题,吸引社保基金、保险(放心保)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私募基金;三是积极协调解决账户开设和工商登记等问题;四是指导会管机构建立完善私募基金交易平台,为私募基金挂牌转让提供报价、登记结算等各项服务,促进私募基金提高流动性;五是研究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私募基金行业走出去。
投保政策已有初步成效
距离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已逾半年,张晓军表示,证监会通过制定法规、强化监管、促进市场功能发挥,将中小投资者保护贯穿监管工作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意见》提出了九个方面八十多项政策举措,有的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例如,在优化投资回报方面,推进公司分红、摊薄填补安排、回购和市值管理等措施;在便利中小投资者行权方面,网络投票正在逐步全面采用,一些辖区开始试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话语权明显提高;在改进中小投资者服务方面,起草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督促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恪守适当性义务底线。”张晓军说。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开展阶段性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到薄弱环节,有重点、有计划、持续地推进《意见》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