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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或年内上海试点

发布时间:2012-12-13 15:22:50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江苏站浏览量:1062
  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有望年内在上海试点。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上海调研保险业,并主持召开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保险业多个创新发展事项被保险监管部门提及和讨论,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最新进展、上海保险交易所的筹备情况、保险资金参与投资上海基础设施建设等。

  相关知情人士说,“保险监管人士在会上透露,就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一事,目前保监会已与财政部达成基本共识,力争年内在沪试点。同时,各地都在积极争取试点,预计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向全国铺开的时间可能早于预期。”

  至于市场最为关注的税优额度,据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3月上旬召开的“保监会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项目座谈会”上传出的信息显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可能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个人交费税收优惠一块享受税优政策。

  据记者了解,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优额度可能在每月500元至1000元的水平。

  主流投行据此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约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向全国铺开后,每年贡献的保费增量将超千亿。更重要的是,这部分保费增量属于长期期缴保费,因此其内涵价值的贡献要高于保费收入的占比。

  目前我国寿险业正面临增长困境,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一旦试点并向全国推广,或将为保费增量提供不竭动力。

  据了解,在养老保险业务方面经验丰富的四家保险上市公司,将有望参与首批试点。

  而且,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属于商业性险种,投资运作方面与企业年金可能相似,由此也会相应为股市带来可观的资金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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