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区(县)人社局相关科(室)、中心(详见附件1)。
二、办理时间
5月20日-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2)。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6、取得审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且直接报考会计中级资格的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
四、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地点
现场领取机构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 |
82568205 |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7号) |
88871237 |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历下大厦23楼2309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
88152309 |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南大厦12楼1208室(经八路122号) |
82078357 |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
85872685 |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5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
87155509 |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历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试培训科二楼大厅(历城区花园路2号) |
88161167 |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章丘市人社局西办公楼207室(山泉路1410号) |
83228400 |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一楼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
87226534 |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 |
87878600 |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阳县人社局四楼劳务输出科(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 |
84236911 |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商河县人社局210房间(商河县新源路35号) |
84880107 |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责任编辑:宸婧)